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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处理游泳卡投诉,退还26名消费者21万余元案

2021-03-06 22:02:0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导读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游泳卡投诉退还26名消费者21万余元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监管所接到反映称,某消费者在七里河区某幼儿游泳馆办理婴幼儿游泳卡,在消费过程中由于该馆游泳池消毒措施不...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游泳卡投诉退还26名消费者21万余元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监管所接到反映称,某消费者在七里河区某幼儿游泳馆办理婴幼儿游泳卡,在消费过程中由于该馆游泳池消毒措施不到位,导致多名儿童皮肤不适,消费者不愿意继续在该处接受服务,要求退还充值卡余额,与商家多次协商遭到商家拒绝,请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西湖市场监管所联合七里河区疾控中心对该游泳馆的水质和设施进行检测,七里河区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该游泳馆水质等设备符合要求,由于事出突然再加上今年疫情的影响,商家已无心经营。经过执法人员积极调解,该幼儿游泳馆负责人答应为消费者退还卡内余额。先后共为26名消费者退还预付卡余额21万元,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西湖市场监管所建议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时间久的商家,不要被各种名目的优惠宣传所迷惑,最大程度上降低预付卡消费的风险。(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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