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非本人签字认购书退房屋定金12000元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10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彭家坪所接到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牛女士投诉单,称其在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20000元定金预定房屋,因签订认购书非本人签字为由,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不予退还,请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投诉人交付定金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000元转给了其置业顾问的私人微信,让其置业顾问帮其签订了认购书,并为其出具了票据。后因个人原因不再购买此房屋,欲退回20000元定金,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牛女士签订了认购书为由不予退还,投诉人以认购书非本人签字为由要求退还20000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执法人员与商家进行耐心沟通,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牛女士120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
案例评析
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且索要正规的票据,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相关监管机关投诉。(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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