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动力:多主播受到“茗挚”卖点误导 品牌方责任谁来追?(2)

有法律人士将网红带货主播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经营类主播,二是推广类主播。经营类主播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产品通常为自创品牌或自家生产、经营的商品,将消费者引流到自家店铺,并承担所有售后服务。消费者直接从主播处购买商品,主播的获利模式是赚取销售利润。

而推广类主播一般是通过直播向观看者展示产品,并加以解说,同时将产品链接附在直播间内,消费者可以直接点击购买,商家通过合作主播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并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工作,而主播收取是广告推广服务的佣金,而非销售利润。

在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看来,两种类型的带货主播所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经营类主播实际上承担的是销售者角色,网络直播带货实际上是销售行为,因此,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

而推广类主播在直播间的营销活动更类似于广告代言人,虽然相对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较轻,但仍然对于所代言的产品负有初步审查和试用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两点,则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辛巴燕窝事件中,承担责任的主体至少包括作为实际销售者的品牌方、主播和其所在MCN机构。对于品牌方来说,如果是涉嫌销售食品类假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会面临假一赔十的惩罚。如果主播所属MCN机构签订了商品推广协议,并参与设计创作了用于商品推广的口播稿和文案,则要承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的责任;而涉事主播的获利来源为12.6%的推广佣金,因此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有法律人士认为,因为产品是在电商平台成交的,所以其对商品应该有一个监管的义务,如果多次出现同一个有问题商品的,那平台就可能要承担责任,包括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店铺罚款、整顿、清退。

目前,在“燕窝事件”中,辛巴已发布声明表示会实行先行赔付,召回所有在辛选直播间售出的“茗挚”品牌燕窝产品,退一赔三,共需退赔6198万元。但主播先行赔付更偏向于是一种为维护粉丝利益的行为,最终,还需要品牌方站出来,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文章标题:亿邦动力:多主播受到“茗挚”卖点误导 品牌方责任谁来追?(2)

内容摘要:有法律人士将网红带货主播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经营类主播,二是推广类主播。经营类主播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产品通常为自创品牌或自家生产、经营的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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