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翻江镇人民政府领导:你们好!
感谢你们政府领导对网帖的回复,但回复中存在如下疑惑,烦请帮助解答,尽早尽快对群众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解决为盼!
疑惑如下几点:
1、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时代,处理问题必须讲究实事求事。以事实为依据,融易新媒体,以法律为准绳。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和政府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敬的翻江镇人民政府领导你们做到了吗?
3、君子有过能内自省,尊敬的翻江镇人民政府领导们,你们想过吗?问题存在的根源是什么;是群众无理取闹,还是翻江镇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职,依法依规为村民为事呀?
4、翻江镇兴利采石场确实是我胡宇贵实名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指导下,湘潭市,湘乡市现场实实地走访村民调查取证后,作出了公开处理方案:《湘乡立行立改,回应群众诉求》你们落实了吗?
5:言必行,行必果。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衷。还问网友要新线索有意义吗?能不能处理好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给出决议呢?采石场的存在是不是合法、合规?有没有存在违法开采,损害当地村民的利益?采石场需不需要承担违法开采所产生后果和责任?国家的法律、法规适不适对违法采石场的处理准绳?现在翻江镇人民政府处理兴利采石场还差什么材料需要村民配合提供的?
6、翻江镇人民政府有个别干部参与违法采石场的运作是个人行为,翻江镇人民政府不应帮忙公开做伪证,包庇,充当保护伞。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一切都是徒劳的,得不尝失,法律是公平。
7、翻江镇桃林村采石场在2015年湘乡市政府就接村民反映,全关闭整治了。但翻江镇、桃林村等干部的坚持和运作下无牌、无证违法破坏性开采(湘乡市政府在2015年开始整治,湘乡政办发〔2015〕69号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湘乡市重点矿区整合工作方案》)。这个采石场就是地方政府官员腐败,政商勾结的违法产物、怪胎。翻江镇人民政府帮忙公开做伪证,包庇,充当保护伞。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下终于得以关停,现在翻江镇人民政府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最终会水落石出的。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会作公证的处理的。现在湘乡市纪监委已立案调查、湘乡市检察院已受理公益诉讼。
附:证据图
文章标题:【今日新闻消息:湘乡市兴利采石场违法破性开采后台、保护伞已浮出水面了】,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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