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爆料:国家征收土地,醴陵市王仙镇司徒村村委会有什么权力代表征收

我是醴陵市王仙镇司徒村茶亭组,2019年12份,王仙镇政府,司徒村委会,就一直想要在茶亭组征收农田,建污水处理厂。

我个人是支持民生工程的,但对于农田征收,我有两处处疑问。

疑问一

司徒村委会有权力跟村民签征地协议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土地征收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批准,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在实际的征收中,县级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权力下放给给某个政府部门,再由其他部门配合执行。

而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工作是配合征收部门,做好沟通交流和管理的工作,并不具有征收审批和组织实施的权力。

为什么司徒村委会成为了土地征收的甲方呢,难道是因为利益挂钩使得村委会意愿强烈不惜违法,主动代表醴陵市政府征收,或者是醴陵市政府部门利用这种不当的权力下放手段规避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疑问二

既然是国家征收土地,为什么没有征地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到第六条

一、公告的地点:

村、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二、公告的主体:

市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应当以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告)

三、公告的时间: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公告的具体实施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具体由市县国土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的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告的具体内容:

不少于四项内容

相关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公告后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六条对此有详细的规定。

六、未依法公告的后果及救济途径:

要求公告并拒绝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不依法履行土地征收公告的法定义务,融易新媒体,导致很多情况下,土地已经被征收了,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根本不知情。严重侵犯了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知情权。对于前述问题,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有明确人的规定,及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根据前述规定,如果存在政府部门未依法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程序,要求政府部门履职,并在政府部门未依法履职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

在没有征地公告就征地,是否合法,跟司徒村委会签署的征地协议书,协议书中的土地补偿标准是否真实,为啥没有征地公告,或是有,没公告出来,是否是司徒村委会或是上级部门有贪污行为?

这三张图,是司徒村村干部拿来给村民签字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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