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当今法治社会,是谁给了临湘公安随便关押老百姓的权力?

2019年5月23日,在湖南省岳阳临湘市长塘镇古洞村与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漆市村交接处(水沟为界),临湘市一辆施工挖机在没有和岳阳县筻口镇漆市村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将漆市村村民的基本农田和农作物挖坏,漆市村村民发现情况后上去和挖机师傅交涉要求对方停止施工并赔偿农作物,当时挖机师傅还要强行施工与村民发生了争执,村民上车拿掉了挖机钥匙后对方才停止继续毁坏农田的行为,因当时现场没有人负责协调,也没有任何人来为挖机作担保的情况下村民只好拿着钥匙自己回家了。

大约在傍晚七点多,临湘市古洞村有人约漆市村五组村民前往交界处的临湘市农户家协商解决问题,漆市村五组委托组长陆忠新前往协调,约7:50分左右临湘市长塘镇派出所突然不问青红皂白将人抓走。漆市村支部书记得知情况后要下午在现场的村民把挖机钥匙送给了挖机师傅,并立即前往派出所沟通要求放人,因组长陆忠新一直未去过施工现场,今晚只是作为代表前去协商解决问题何罪之有?但长塘镇派出所拒绝放人并口气强硬地说他们有权关人,只要是有违法嫌疑的对象他们想关就关,然后就连夜把人送往了临湘市进行关押。陆忠新组长从捉进去到放出来共关押了28个小时。

据陆忠新放出来后口述:临湘市长塘镇派出所强行将他抬上车抓走,在派出所里将他双手反拷,拿着工程承包老板严利军(原长塘镇党委书记的亲戚)写好的供词逼他签字,拒签后警号072057和警号065026的干警对他拍桌打椅威逼他签字,并对他百般羞侮和进行了长达几个小时的体罚,从2019年5月23日晚上7点50分捉走关至2019年5月24日晚上11点50分才放出来,整整关押了28个小时,全身上下伤痕累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在此,我要问临湘公安,你们是以什么为依据关押陆忠新28小时的?是办的拘留手续?还是传唤手续?是传唤为何超过24小时?是拘留又是谁给了你们随便关押拘留老百姓的权利?你们所谓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你们把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官僚主义做风是否在与中央的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长期以往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何在?你们的违法行为对老百姓造成的伤害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