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网讯 近年来,“EOS生态”、“wotoken”、“Plustoken”等传销团伙以“存币生息”为噱头,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大肆进行诈骗活动。鹰鉴了解到2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存币生息”为噱头行传销之实的判决书。
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TokenStore(通证管家)平台对外宣称是一个去中心化智能理财钱包,打着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金融真正落地完美应用等旗号的投资平台。以通过注册成为会员,并购买平台的TSY币后,以根据持有的TSY币数量的级别、发展会员持币总量而获得“TSY币”奖励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骗取财物。
TokenStore平台规定,投资人通过输入推荐人的邀请码在下载的TokenStore平台软件上注册账号,建立通证钱包后,将从火币网购买的虚拟货币转入通证钱包,通证钱包理财收益可随时转出到火币网提现实现财富增值。
“TokenStore”传销组织根据会员购买“TSY币”的数量将会员分为多个级别,会员持币的数量对应相应级别的静态收益,同时上线会员根据下线分区和发展的下线会员持币总量享受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是指“存币生息”的收益,投资者投资金额在500美元等值的数字货币以上,启动AlphaGo智能理财,日收益是0.3%到0.8%之间,月收益在10到20%之间。另外,投资者每天签到有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的收益。
动态收益是指发展人投资的收益,投资者推广TokenStore链接收益的直推收益即BM、V、中本聪级别层级享有下层人员收益的100%到5%;BM、V、中本聪级别层级按照团队业绩收取下层人员收益的15%到5%的管理收益。
2018年12月,被告人钟某萍经人介绍投资TokenStore平台后,先发展家人及身边的人投资,自己安排线下张某、王某两条主线向下发展,为便于发展人员,融易新媒体,利用大余县精品一条街原赣州大宏公司办公场所,积极宣传推广TokenStore投资平台,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课、分享会,播放该平台宣传视频,由其继女张某、儿媳邓某及身边工作人员王某等人主讲该平台的注册操作、买币、卖币及宣称如何推广收益。
同时,钟某萍还建立了“TKST土豪学习群”、“Token包”等多个微信群宣传该平台,在群内宣传鼓动他人发展下线投资该平台,另外打着智能理财等幌子口口相传发展人员投资。
平台关闭前,钟某萍已经达到中本聪级别,推广和发展TokenStore平台以拉人头、团队计酬形式发展下线人员46人,涉案金额2235637元。
2019年6月至9月,因TokenStore平台无法转出TSY币提现,部分投资人怀疑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9月16日,钟某萍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TokenStore平台推广情况后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12月10日,大余县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钟某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大余县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月18日,大余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钟某萍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责编: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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