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们好!
针对2020年1月14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在益阳银城壹号楼电梯附近发生的故意伤害案,呈请公安部门给予受害人处理结果。
事情经过:
2019年5月10日晚,白T女女儿(约9岁)将我女儿(5岁)脖子勒伤、脸戳伤,我要求她带去看医生,她家人们却说“没事""没关系""小孩弄的""不用看医生"。
5月24日晚,白T女女儿又跑到我店内欺负我女儿,我去制止她时犟嘴,一时气愤打了她,把我拘留了12天,罚款一千,我女儿因无人照顾和我一起去的派出所,把我带走时,副所长何学军说会送她回家,结果把我女儿独自留在派出所睡了一晚。
6月6日我回家,融易新媒体,我的恶梦开始了,白T女家到物业大吵,要物业收回租我的房子。
6月21日早,白T女的爸嚣张的对着我脸指手画脚,威胁我"死堂客们、打死你、砸掉你店子、喊得派出所的人打死你",我说我已经被处罚了,他说"一样的要打死你""派出所有的是人"。
10点5O分,站前派出所副所长何学军和白衣女一行7人来我店围堵我,何学军不开执法记录仪,不说来有什么事,也不管那个威胁要强奸我的人,进门直接把我手抓伤,威胁、恐吓、堵门、堵顾客、辱骂我十几分钟,两次抢走我的手机。
7月12日早上,白T女的丈夫故意挑衅推我,我报警后站前派出所拒绝出警。
12月11日早,白T女的婆婆在电梯内踢了我小腿后部两脚,口出恶言,威胁我以她的命抵我的命值得,她同行有一男的(可能是她老公),报警后做了笔录,等待处理中。
2020年1月14日下午2点20几分,我等电梯,白T女的爸爸将我打伤,我掏出手机说要报警,他将我手机打掉地上,说要搞死我,我大喊救命,把我拖到黑楼梯里掐住我的脖子,说要掐死我,我拼命才摆脱他的手,但他还是抓着衣领不放,踢我腿使我摔倒后他用脚踩遍了我全身,胯部、臀部、腰、肩、头、脸、嘴、手、脚,他看到电梯下行要出来人了,赶紧抱小孙女逃走。我报警还没说完手机没电了,从电梯出来的人帮我继续报警,站前派出所出警,等待处理中。3点,我到四医院检查。
1月16日,在做法医鉴定的路上,何学军一个电话给警察,就掉头不带我去了,我要投诉了才带我去做鉴定。
1月17日,我在四医院看病。
1月20日,我在湘雅看病。
1月21日,在中心医院复查了还有些问题,待复查。
以上情况属实。附件提供:医学检查单据、相关摄像监控记录。报案记录、指控侵害人及被侵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已在派出所登记。
请求:
1、站前派出所民警秉公办案,向被侵害人提供鉴定意见复印件,并做出处理。
2、由于站前派出所办事拖延,请上级朝阳公安分局行政复议,提交法医鉴定。
3、站前派出所无作为导致凶手变本加厉,造成我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为防止事态恶化,呈请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启动调查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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