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要闻: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对群众正当诉求屡屡敷衍塞责

花山办事处对群众正当诉求敷衍塞责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对江村星斗组经济组织成员李交才(身份证号4325011976070*****,电话133****6199),针对我家祖屋因配合娄底市城市建设而被变成D级危房的客观事实,我近期数十次向当地花山办事处提出过自己的合法诉求,办事处李国雄书记答应派人来实地察看,但时至今日,花山办事处从未派人来察看(不敢直面矛盾),而只是在网上出具问东答西的回复。为了依法依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花山办事处出具的敷衍答复,本人在此再次提出质疑:

第一,根据花山办事处出具的《周孟日信访问题后期处理意见》第3条“针对周孟日大户在南垅安置小区按民房报批报建的面积之外未解决到位又符合民房报建条件的其他人员,在19年6月底之前办事处将全力支持其在原地翻新并严格按程序报批报建”,时至今日,请问花山办事处是怎样全力支持我报批报建的?自己承诺的解决方案没有真正落实,却口口声声称“周孟日信访问题已经得到完全解决”(就依花山办事处所说“周孟日与李交才系同一信访诉求”)!对此你们自己想想是不是也觉得特别荒唐?!

第二,《关于彭连荷、李萍、周孟日信访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会议纪要》娄信联办纪〔2018〕2号上明确确认“彭连荷、李萍、周孟日三户信访问题,是因新星中路征地拆迁对彭连荷、周孟日户造成一定影响而遗留的问题”,既然承认对我户造成了影响,就应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退一步讲,就当作贵处在6月底之前兑现了承诺(真正全力支持了我户在原地翻新并报批报建),请问:我户房屋翻新的费用谁来支付(城建投不损坏我家祖屋,我户就不需要去翻新重建。损坏财物照价赔偿这个简易道理你们办事处难道也不明白)?你们“全力支持”具体是怎样支持的呢?!

第三,由于建设新星中路原地降坡十几米高致水土流失多年,我户杂房后山基脚己严重开裂、整体滑坡,很显然,基于“以人为本”理念,原地翻新重建房屋己不可能(倘若建成若干年后房屋再次变成危房,融易新媒体,其后果还是需要城建投负责)。根据这个现实情况,我多次向当地花山办事处反映诉求,但花山办事处只口头答应派人察看,至今无任何实际行动。

综上所述,花山办事处面对群众的正当诉求屡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从不敢直面矛盾,更不愿找准问题的突破口、切实着力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而只是一味地以偏概全、问东答西,己严重违背中央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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