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热点事件:请求制止双峰县段观村个别村组干部的地霸行为,落实娄衡公路补偿款

请求配合中央“打黑除恶”行动,制止个别村组干部的地霸行为,落实娄衡公路补偿款到位的报告

我名贺国徽,女,现年50岁,丧偶,家庭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湄水总支段段观村留杏组,身份证号码:4325221968060*****。

我名尹双辉,男,现年53岁,家庭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湄水总支段段观村留杏组,身份证号码:4325221966070*****

我名尹延安,男,48岁,家庭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湄水总支段段观村留杏组,身份证号码:4325221971070*****

2013年,国家修建娄衡公路,占用我组水田山地共40多亩,补偿140余万元。在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形成以组长贺桥良(退伍军人)、贺龙求(前任村干部)、尹盛康(前任村干部)、尹凯桃四人作为核心成员,他们中亲属尚未结婚、户口根本未入本组范畴,却一个人得到了两份补偿款。然后贺国徽女儿,尹江潘,身份证号码:4313211991011*****,常住人口登记卡号为:049008680。尹双辉次女尹乐慧,身份证号码:4313212001080*****,儿子尹煜琪,身份证号码:4313212010010*****,常年居住人口,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尹延安有一块30余平方的祖传宅基地,同样得不到补偿,作为村长尹新平,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怂恿了这种极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出台。

自2014年来,尹国徽、尹双辉、尹延安多次向村干部反映了情况,前后长达四年之久,村干部充耳不闻,坐视不理,使得三户补偿款至今没到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土地补偿政策及《最高法院关于土地纠纷的司法解释》第24条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成的资格人员,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应予以支持”。

民以食为天,民亦以地为本,土地是农业的根本命脉,也是农民的命根子。落实国家土地补偿政策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尹江潘、尹乐慧、尹煜琪及尹延安的宅基地所得土地补偿款是天经地义的之事,但是以贺桥良为组长的四人分配成员,目无党纪国法,划地为盘,损公济私,欺压善良,为所欲为,村干部尹新平为官不为,怂恿了事态发生及恶化。

现在国家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融易新媒体,建造和谐社会,打黑除恶成为当今头等大事和新的风向标,然而,我们三个家庭向村干部反映情况达五年之久,特别是村干部尹新平在未征得尹延安、尹国徽、贺想成三户主同意,在《娄衡公路征地款分配到户资金表》中擅自代表签字,剥夺人身权,甚至扣除尹延安壹万元的补偿款至今连白水条都没有,多次催促未果已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综上所述,敬请上级领导实地考察,倾听民情,了解事实真相,配合中央“打黑除恶”行动,制止个别村组干部的地霸行为,落实娄衡公路补偿款到位,特别是作为丧偶的贺国徽家的补偿款,让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有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社会。

专此报告

书不尽去,俱悉珍重,伫候佳音,感激不尽。

此呈

报告人:贺国徽137****3869

尹双辉189****2389

尹延安186****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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