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保护伞严惩涟源市石马山镇颜朝辉、邓小峰相关领导不作为、乱作为,充当黑保护伞,支持黑恶势力地霸易公光夫妇殴打承包村民严重破坏水利灌溉侵建、侵吞土地林木的罪恶事实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系涟源市石马山镇温江村齐心组村民易独才、易小梅。
一、2018年3月清明节后,易公光夫妇趁我们全家人没在家突然袭击,请挖机挖掉我屋门口承包土地面积0.1亩,林木楠竹58根(照片为证),严重破坏水利水田承包户易水泉、易独才、易怀花、易建红、易建光、易根才、易国文水田无法耕种,把土填入水塘为建房做准备,霸占为己有,渠道毁掉。
二、原支书易光华进行调解制止,做了工作,易公光未动工侵建。2019年7月18日颜朝辉及村干部立下了一个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协议,违背了《土地法》第三条、《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物权法》第三条、《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应赔偿两年的经济损失及土地面积完整,毁坏我屋前土坑约2丈多高,当时我们提出应由易公光负责石坑,双方各砌一半保持土坑,防洪冲垮倒塌,在此同时颜村等领导工作失误,别有用心,不采纳,欺善怕恶,不依法办事,承包地强建,相反石坑要我自己负责,该当何在?法律不容,问责追责。
三、2019年8月9日未经国土部门办理建房手续,未经村组村民签字同意,自作主张,融易新媒体,他有财有势,又在我老屋离水塘长20米宽12米的易独才屋下塘角内不法建房3间,围墙20米,建水塘200米,侵建水塘为己有。
四、房屋未建成的,我们从娄底回来又向村、国土领导反映,国土派员停工两天,又继续施工,我向易公光提出,由国土所调解后再动工,易公光夫妻不讲任何理由,就把我打倒在地,拖伤我背部,使腰部受伤,派出所赶到把我带到所里验伤,要我自己医治,应依法办事,易公光当天下午趁我们在镇里,他就用泵车运混凝土倒好屋面完工。
五、我们又向村领导反映,村支书做了片面答复,易公光自讨苦吃,我帮你们做了好事,好事做在哪里,集体财产、个人财产被霸占,结果罚打具齐,在此支书又对我们说,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们的要求:由易公光恢复水塘、水渠、承包户水利灌溉流通原状,承包土地林木面积赔偿经济损失2年,易小梅负伤医疗费用误工费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我们又于2019年中秋节向村主任反映汇报,面谈要求尽快调解处理,村主任答复我们只能恳请镇里解决。从8月14日提起上诉,18日、19日、27日、30日上网到镇,梁书记交办颜朝辉调处,一直到现在11月6日不闻不问,不立案,立案不查,查案不办,办案不力,有冤无处可伸,长期拖延,残害百姓。易公光于2020年元月1日凌晨3点又倒了一车石头渣土堵塞我出门交通公路。
今特报告前来,请求上级领导按信访案例,由梁书记及相关领导亲自督办,从重从快从速严肃处理,确保百姓生命安全、财产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否则我们将逐级上访至中纪委明冤,以平民愤。
此致
敬礼!
报告人:易光华、易送喜
2020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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