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双峰县永丰镇村民遭黑恶势力团伙毒打,黑恶势力依旧逍遥法外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2月6日(2015年除夕前一天),双峰县永丰镇烟湾村孟家组彭旭苹,因本组王中初强行占用其房屋后面拟作建房用的自留地修私人公路而导致矛盾恶化,被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王中初、李春香、王展辉毒打成轻伤二级,致李琛和李富元轻微伤。

三年多来,彭旭苹多次控告、上访,至今未得到依法有效处理,连基本医药费都没有得到赔偿,犯罪嫌疑人仍旧逍遥法外。彭旭苹深感绝望,多次想自杀,幸被亲友劝止。

二、案件主要事实

1.王中初、李春香和王展辉3个犯罪嫌疑人2次强行侵占彭旭苹、李富元(彭旭苹夫侄)两家自留地违法修路。

2.王展辉3次纠集黑社会人员殴打彭旭苹一家人。

3.王展辉1次纠集他人以索取王中初受伤住院治疗费的名义敲诈彭旭苹一家。

4.王中初、王展辉和李春香2次挖断混凝土马路,妨害周边群众及彭旭苹一家安全通行。

5.王中初、王展辉和李春香1次拦截李琛、李富元,寻衅滋事、心狠手毒,打伤多人,致彭旭苹轻伤二级,致李琛、李富元轻微伤。

三、控告上访情况

1.彭旭苹已多次向永丰派出所、县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报案反映案情,要求依法处理,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公正处理。

2.2018年4月,彭旭苹向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映案情,请求公正处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批转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处理。2018年5月11日,县公安局局长黄祥光接待彭旭苹及家人,明确了五点:一是由永丰镇副书记贺逍牵头查明土地权属;二是查清永丰派出所为什么没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三是重新立案并由永丰派出所刑侦民警李兴旺负责查明案件真相;四是妥善做好受害人伤情赔偿;五是请受害人及家属相信我这个局长的作用,要求彭旭苹和家属先回家等待结果,但截至目前,黄祥光局长的五点意见仍然没有落实,没有任何结果。此后,彭旭苹多次向省信访局、市纪委监察委、市政法委、市扫黑办、县纪委监察委、县信访局、县扫黑办等反映情况,均未得到妥善处理。

4.2019年4月8日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映了案情,中央督导组批转双峰之后,但双峰司法机关仍旧不作为,4月19日上午双峰检察院原办案检察官杨柳电话告之受害人,经检察院研究决定该案无法查清,案件结果不变,要求以民事案件调解和处理。我们现只能再次向上级领导提起举报控告。

四、受害人主要诉求

1.要求王中初等人书面赔礼道歉;

2.依法赔偿彭旭苹医药费;

3.依法维护彭旭苹自留地的合法权益;

4.依法追究打人凶手、三个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

5.依法追究双峰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办案民警胡志茂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加害人飞扬跋扈、逍遥法外,有关部门推诿拖延、敷衍了事,受害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天理昭昭、公理何在?但我们依然坚信,朗朗乾坤、昭昭日月,我们依然相信党委、政府,不到逼入绝境,我们不愿事态升级,不想出现恶性事件。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处理,扫黑除恶,还彭旭苹一个公平正义。

具报告人:彭旭苹

李富元

李琛

联系电话:07386861301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