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资讯:澧县滨江壹号业主反映佳美物业横蛮无理,政府部门监管不严

2019年5月19日澧县滨江壹号业主委员会成立,成立之后根据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一团糟,绿化死完、卫生到处都是脏、乱、差。小区道闸系统瘫痪,安全探头完好率49%、路灯完好率74%、消防通道灯完好率84%。小区业主投票决定对外招聘物业企业,业主大会双过半业主表决通过富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在小区招聘的物业的过程中,佳美物业服务公司就跑了,说是“暂停服务”

企图让滨江壹号小区大乱至全部瘫痪;

佳美物业服务企业的弃场,失去滨江壹号商住小区物业服务合法主体地位,随即拔出萝卜带出泥,大家都清楚,要佳美交出公共用房部分交不出,因佳美将业主们所共有的观景亭租给了胡智(澧浦街道办公务员)转眼就3年了,物业公司把公共凉亭和胡智签了20年的租赁合同(违法)还厚颜无耻说这是为业主们好(强盗逻辑)。20年啦,同志们有什么感言!有何感慨!当初违建时在佳美物业庇护下,对外打着共用房不足的理由办理建筑的有关手续,欺骗职能部门;对内打着为滨江壹号业主修建老人活动中心的幌子,欺骗业主;建也是胡智自己请人建的,建好之后就成了胡智的私人会所(打牌赌博用)这样的行径无异于巧取豪夺,霸占业主观景亭,还有胡国强(胡智的哥哥他们两在小区一人一套别墅怎么来的不得而知,希望政府彻查)就这一问题我们业主反映过有关部门,都石沉大海、渺无音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

我们滨江壹号商住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有关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纠,这叫我们业主如何是好,我们只是任人宰杀的羔羊,弱肉者强食。这与当今和谐社会格格不入,人民的政府为人民,希望有关部门来小区拆除违建,还观景亭的本来面貌。

佳美物业颜学忠电话恐吓多名业主,也威胁过新的物业公司想让其知难而退;不移交小区任何资料和办公室,小区资料和公共用房属于小区业主所共有,退出的物业公司应无条件移交、天经地义,他们凭什么,可能是凭地痞耍流氓没人管吧。就连物业费的收缴情况资料都不移交,燃气、水、电。电梯设密不移交。佳美物业抓住滨江壹号业主们自己资源,燃气、水、电。就能卡住新物业的脖子,卡住业主的脖子。可恶至极,让人唾弃;

澧县监察大队拿他没办法,县长热线拿他没办法,市长信箱拿他没办法,移交之事出尔反尔又过去几周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佳美甚至更加猖狂,融易新媒体,态度蛮横,还企图将小区转包让新物业接盘,真是恬不知耻,让我们业主咬牙切齿,忍气吞声。

其实这一切都是违法不纠的结果,如果澧县房管局监察大队对佳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出处罚单,并责令改正,不执行就冻结账户,佳美也就嚣张不了了。这就是我们党所面临的“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我们老百姓只有呐喊!只能倚天长叹!呐喊政府伸张正义,别让罪恶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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