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县石鼓镇珠联村腊树组,2018年5月24号下午,我的母亲(现年67岁)见自家藕田干的没水了,就去组上修好的水坝里放水,那个水坝渠道是我们组里所有稻田放水的必经之路,事情发生在下午五点左右,我们组有个恶霸泼妇(谭秋香现年56岁)发现我母亲在靠近她家稻田边的坝里放水,就气冲冲地从家里拿了一把耙头跑到我家藕田里挖我家田埂,而我家藕田与她家稻田远,跟本就不搭界,我母亲看见了就空手过去制止,跟她讲道理,不准她挖,而谭秋香不但不讲理,还破口大骂,两人在纽扯过程中,谭秋香把我母亲推倒在藕田泥水中,并趁势骑到我母亲的背上面部朝下,两手按住头部用力往泥水里上下提压,使我母亲全身满脸的泥沙,眼部,鼻子,耳朵,嘴里全部呛入大量泥沙水,直至我母亲在泥水里昏迷过去不能动弹了,谭秋香才离开,案发现场还有许多村民邻居看见,都在劝告谭秋香你这样就太不讲理,太恶毒了,当我年迈的父亲得知消息赶到现场并叫邻居帮忙把我母亲从泥水中扯出来,融易新媒体,现场拍照为证。
当时就报了当地青山桥派出所110和镇上医院120,报警后时隔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镇上110和120才同时赶到现场,而青山桥派出所只对现场做了些简单笔录,并未立案调查,当地医院120把我母亲送进医院抢救时,只是对我母亲外表部进行了简单清洗,并未深度清洗耳朵,鼻孔,口腔,我母亲醒来之后,耳朵,鼻子里还全是泥沙,并从嘴里呕吐出大量的泥沙水,在当地医院治疗了三天,在这三天治疗过程中,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差未能查出真实的病情,也没采取有效治疗方案或要求我们家属把病人转院,耽误了有效的治疗时间,直到第四天晚上我母亲突然发生病危,口吐白沫,呼之不应,昏迷不醒,然后转入湘潭县人民医院,进入呼吸科重症监护室,并进行各项检查,结果是在呛水过程中肺部气管吸入了大量泥沙水,使肺部严重感染,导致重症肺炎,在县人民医院抢救了十多个小时后并未好转,还是昏迷不醒,没办法只好再转入湘潭市中心医院呼吸科重症监护室抢救,中心医院检查结果也是肺部感染,重症肺炎,在中心医院的全力抢救下,我母亲才醒来,但是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直至6月2号下午我母亲不幸去世。
当湘潭县公安局得知我母亲死亡的消息后,就派来了县公安局刑侦队长王磊和法医张要武,要求对我母亲解剖取样做尸检鉴定,我们家属也不懂,没办法反对,只能让他们解剖,解剖完遗体就把样本取走了,同时青山桥派出所只是对谭秋香进行了拘留并未立案调查。
6月2号的晚上解剖完后,我们家属原以为县公安局司法所会公平,公正的做遗体解剖化验鉴定,就将我母亲的遗体运回乡里并在政府的调解下谭秋香暂付了5万元的安葬费,安葬我母亲,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有三方的签字手印,协议书中明确表明了这5万元只是安葬费,并不是案子的终结,等我们家属把遗体安葬完后,我才去派出所问尸检结果,派出所才告诉我说解剖样本己送往武汉同济医科学院化验要一个月才能出结果,并告诉我刑侦队长王磊和法医张要武的电话号码,说有什么事情打电话去问他们,而且谭秋香也在我母亲下葬后不久就被释放了,尸检结果未出来之前我曾打过几次王磊和张耀武的电话,问他们尸检结果并说明我家里情况,他们也是不耐烦的说要等一个月才有结果,没办法只有等,一个月以后我再打电话问尸检结果,他们又说还要半个月,我多次向他们说明我家里的情况,他们曾还用恐吓的语气威胁我,使我无可耐何,到再后我们等了差不多两个月才告诉我们我母亲的尸检结果,是重度冠心病导至心脏病突发死亡的,跟谭秋香没关系,而县公安局做出的这个死亡鉴定结果,谭秋香及她的家属早在一个月之前我母亲下葬之后就知道了,却让我们等了差不多两个月才知道鉴定结果,
我当时看了这样的结果,感到很气愤,就好像是乌天黑地,天要塌下来一样,我母亲生前身体很好,在村上为人衷厚老实,家里家务,田里,菜土里都是她做,乡镇每年做老年人体检,我母亲都没有心脏病史,我母亲从不出远门,在整个乡镇县市省所有的医院都查不出我母亲因冠心病和心脏病住院的记录,而且经过县市级医院检查出具的病历都是肺部感染,重症肺炎,市中心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也证明是肺部感染,重症肺炎卒死,<<为什么县公安局做出的监定死亡原因会是冠心病和心脏病呢?我们也是等结果出来后才知道,就是因为法医张要武做解剖取样本时,只取走了肺部表面,并没有取到肺内部器官,因为我母亲是被谭秋香推倒至泥水中并骑到背上面部朝下用双手按住头部用力往泥水中提压,使我母亲在呼吸过程中吸入大量泥沙水,而泥沙水肯定是由呼吸道进入肺气管,再由肺气管严重感染发炎引起至整个肺部感染>>,而他只取了肺表面的样本,为什么不取肺内部气管,张要武他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这样做对我们受害者家属公平,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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