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对此不服,于2019年1月7日提起上诉,连云港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该案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部分被告人有立功表现,9月25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的罪名及主刑,对部分人员的罚金数额进行了调整,如并处卢某罚金95.5万元。
检察官点评
办案组讨论案件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检察员)梁晶晶:
大数据已经警示我们传销的爆发式、井喷式增长态势,据统计的传销判决来看,自2013年传销案件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涉嫌传销案件陡增。
如今的传销不再是过去口口相传的模式而是借助微信、语音视频聊天室等社交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网络理财”“众筹”“慈善互助”等为名从事新型传销活动。
正如本案中,卢某等6位发起人,决定创设“全球通用共赢积分”项目,俗称“GGP”项目,并借着电子货币的热潮,搭建虚拟货币线上交易模式,却没有告诉投资者幕后托盘操纵价格虚假繁荣的真相,掩盖其最终转移资产的目的。
名义上,他们以买产品送积分才能成为会员,而实际上会员只是充值而不领产品,会员是从层层叠叠的拉人头投资中获利,然后到BTC100网站中卖币套现,营造出一种封闭的类似区块链的交易模式。
为了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他们一度邀请近万人召开宣讲会,利用媒体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和公司实地造势,迅速在全国发展了大量会员。
传销概念层出不穷,手段纷繁复杂,我们唯有擦亮眼睛,认清本质,谨记任何以发展人头或者会员投资作为返利依据的,切勿加入。
办案之余,检察官曾陷入思考,为何传销的戏码频繁上演?眼花缭乱的传销名目,已经从抓住人们逐利的原始欲望,到塑造如梦如幻难以拒绝的诱惑,在成功学的加持下,掌控人们的心理诉求。
正如本案,很多传销参与者明知产品和价值相差悬殊,也明知层级的不断扩展和普通传销如出一辙,但因为被传销头目洗脑,认为自己是“区块链+比特币”新型全球化经济浪潮的弄潮儿和掌舵者。
文章标题:【最新新闻头条:最新互联网传销骗局 假借“区块链”吸金3.2亿(3)】,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tspt/51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