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新新闻:质疑常宁市兴龙房地产公司坑害百姓血汗钱

尊敬的各级领导你们好!

本人在常宁市常荫路与东一环交叉处东方水岸明珠6期,预售证号为2018-031,开发企业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公司购得一处房产。本人在签合同之前,融易新媒体,再三和销售员确认以后是否存在别的收费问题,并得到肯定答复,是以后不存在任何交费问题。签下被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公司和杨姓经理做过手脚的阴阳合同(水岸明珠6期购房业主可以作证,每位业主都是被套路签的合同)。东方水岸明珠6期于2019年8月26日陆续交房,发现开发商至今无如下证书文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2、《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4、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5、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6、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7、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还强迫广大业主收房(说不收过了9月30日就默认自动收房)。

同时还发现存在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和公示的费用,以及在价外敲诈性重复收费等价格行为。购房时,市民都是按照住建局提倡买有预售证的正规楼盘,现在买后交房时,办了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水岸明珠6期兴龙房地产公司在房价之外,又单独收取天价水电等费用,如:有线代办费每户6元/平方、天然气代办费每户2160元/户、入户门/单元门代办费1800元/户、水电代办费(包括未经公示也未经广大业主同意的,水二次增压费和1000V专变变压器费)12950元/户,等费用。常宁其他有预售证的楼盘又没有收,难道一市有二个政策?还是监管不到位?还是...??而且开发商声称不交钱就不给房屋钥匙。

咱们也是响应国家城镇化号召还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同时也是为了让下一代有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花了辛辛苦苦十几年的积蓄付了个首付。可看着黑心的开发商,敲诈的这近2万元的费用。它几乎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农民工,好几个月不吃不喝的血汗钱。却还不知道后期还有什么敲诈性收费在等着。

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公司的以上种种,公然违背国家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公然敲诈坑害老百姓血汗钱,还有没有天理,天理何在?

还恳请湖南省各级领导,为我们广大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做主,帮忙查明原因严惩黑心开发商。还我们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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