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曾双,来自农村,租住在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2019年10月19日上午9时左右,我再赤岗冲公交站乘坐160路公交车前往雨花区高桥居然之家爱依瑞斯门店上班,上公交后,我在司机正后方位置坐下,公交车行驶至桂花路口时上来许多乘客,于是,我让座给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后站在公交车前排座位后方。当公交车行驶至桂花路铁路桥下时,发生了公交车追尾两辆小车的事故,由于紧急刹车且车内乘客较多,大量乘客冲击到一块,我在车内受到乘客挤压,摔倒在车内,后面乘客将我重重压在身下,车内另外一名乘客的腿部也被挤压。其他乘客见此情形都纷纷下车离开,我和另外一名伤者坐在车内等待司机将我们送至医院检查。被追尾的车主打了报警电话后交警来到现场,公交公司也有领导来到现场,但却丝毫没有考虑及时将我们送至医院救治。我本人因整个身体被多名乘客压在最底下,导致手、腿、腰等多处受伤疼痛不已,肿胀得厉害,所以一直在哭泣。另外一位阿姨右踝部肿的厉害,疼痛剧烈,不停地呻吟。我们忍受着身体的疼痛,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一直催促着公交司机。而公交公司领导及司机却全然不顾我们的苦苦哀求。阿姨没办法,只好打了儿子的电话让他过来,一直等到阿姨的儿子来到现场,和公交公司领导多次交涉,却还是等到交警处理完所有事情后才用事故公交车将我们送至省第二人民医院。因公交车停靠点离医院还有一段距离,于是由阿姨的儿子背到急诊室。对于此种行为,我想问问公交公司相关领导,为什么要置乘客的生命安全而不顾?发生了这么严重的车祸,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救人?人的生命就那么不重要?
到医院后,因为我的手部动不了,所以医生拍了片进行检查,而腿部当时虽然疼痛,但却可以勉强行走,医生告知腿部为普通的肌肉拉伤,会去涂药就可以了。处于对医生的充分信任,于是就由医生简单开了药。后来因腿部和腰部疼痛未消除,而我也多次联系公交公司领导要求进一步检查,对方称平时走路摔倒也会疼好长一段时间,如果严重的话肯定是无法行走的,医生都说了是肌肉拉伤,需要一段时间疼痛才会消除。认为我提出的要进一步检查的要求完全是无理取闹,口口声声说不要想着讹诈被人。于是就这样逼于无奈,基于医生认为是简单的肌肉拉伤的情况下和公交公司私了,公交公司赔偿了1200元了事。后来伤情恶化,腿部无法动弹,家里人把我背到医院坐上轮椅去做进一步检查,经医生诊断为半月板损伤(半月板撕裂),需进行关节镜手术治疗。看到医生的诊断,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公交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方称刚好处在春节放假期间,好多领导都不在,而且手术时间也急拖不得,让我先行手术治疗,春节后会给我处理好。但等到我做完关节镜手术,公交公司安全负责人就想方设法推脱,以春节后上班再处理为由骗我自行垫付医药费做手术。到后来却耍无赖,以已经赔偿1200元为借口称此案已了结而不予任何赔偿,连手术费都没有给付。公交公司这种推脱、耍赖,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良心何在?公道何在?到现在,手术费用30000余元都是自己垫付,家里人也得撇下工作,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我,住院22天,公交公司都没有来看望一下。知道现在,我的腿部行关节镜手术已一年零两个多月,依然没有恢复,走平地不能走远,而且不能正常上下楼梯,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不便,公交公司对此不管不顾,天理何在?如果不是给老人让座,我不会在车内摔倒,更不会让自己陷入如此痛不欲生的境地。另外受伤的那位阿姨也伤得很严重,粉碎性骨折,韧带断裂,到现在没有
恢复。我膝关节手术后的巨大疼痛,术后腿部一层层地脱皮,每天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坚持做康复训练,疼痛一直伴随着整个康复时期。家人和朋友看着我,痛心地责备,为何要做给老人让座的好人好事?年纪轻轻就落下如此严重的腿伤,以后该怎么办?养伤期间老公要照顾我,小孩没人照看,每天痛苦地做康复,一天又一天,成天以泪洗面。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还要承担高达几万元巨大医院费,对我们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带来了多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啊!现在这么严重的腿伤依然没有恢复。
希望各位领导能帮忙主持公道,维护我一个弱女子的权益,感激涕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