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头条:涟源市石马山镇温江村一村民破坏农田水塘、渠道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系石马山镇温江村齐心组村民易独才。

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镇温江村齐心组易公光目无法纪,违背农田保护法,填坪水塘0.8亩、渠道3米,承包地0.1分,泡桐树10株,腊树2株,楠竹30根,(照片为证)致使易水泉、易独才、易怀花、易建江、易根才、易国文的水田无法耕种,霸占水塘、水田为己有,为自己建房宅基地准备。

一、2018年3月清明节后,易公光趁我家人不在家。请来挖机毁掉承包地0.1亩,泡桐树、腊树、楠竹地把土填入6户爱业的水塘里,毁坏水渠3米不能排水灌溉。

二、原支书易光华进行调解和制止,易公光在未动挖机前,做了大量工作和劝解,又于2019年7月18日片区工作站领导及村支两委调解,并签了协议无效,易公光于2019年8月9日未经镇国土所办理建房手续、未经村组村民签名同意及六户水塘爱业户同意,他私自离老屋长20米、宽12米,融易新媒体,约200多平方米内非法建筑房屋围墙。他严重触犯农田保护法,镇国土所领导进行制止了断停工2天,又进行施工建房。是我组黑势力的头头。

三、违法乱纪,侵犯人权,于2019年8月9日,镇国土所实地调查处理后停工2天,地霸易公光和妻子目无法纪,强行建筑,易小梅进行阻拦,夫妇二人殴打易小梅,致使易小梅背部、腰部多处受伤,特别是背部软组织损伤,门诊治疗费800多元,现未付分文。当时派出所拍照验伤为证。

四、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1、在农田保户区内损毁水塘0.8亩、水渠3米,损坏组

上水田3亩无法耕种。根据农田保护法之规定,易公光应把0.8亩水塘内土挖出恢复原状,把水渠修通。

2、拆除未批先建房屋及200多平方宅基地作为己有。

3、根据物权法第三条和承包法第四十二条土地法第九

条依法赔偿二年内的经济损失及土地面积完整。

4、易公光夫妇侵犯人权,依法赔偿易小梅医药费、住

院费、误工费等1200多元。

今特报告前来,请求市国土局、镇国土所执法大队对易

公光夫妇我村地霸黑恶势力从严从速进行处罚,确保我村村民合法权益,村民安居乐业为感!

此致

敬礼!

报告人:易独才、易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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