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会同县金子岩乡木栗溪村四人非法侵入住宅睡房打砸伤人的报告(图)

尊敬的各部门领导:

在2019年2月17日(新年正月十三)晚上九点钟以冯云、冯亮为首,集结其弟冯亮(三人手持红色铁棍)、冯忠、冯云的妻子丁友兰(拿木棍)等四人非法侵入我的住宅和睡房,当时我和我的母亲丁荷香拴门看电视,冯云等人用铁棍砸烂房门冲进房间,对我和我的母亲丁荷香持续十五分钟的殴打,冯云双脚踩在我的身上和头部,他们一顿乱打,造成我和我的母亲丁荷香不同程度地受伤!他们打累了之后,冯云等四人并在我房间里一顿乱砸!砸烂我的电视机、宽带设备(天猫机、机顶盒、路由器)、电火箱、衣柜、衣柜里的手饰锥(即我母亲的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一对、银手圈一个丢失),门窗、玻璃、洗衣机都被砸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入侵公民住宅之规定,冯云等四人不仅非法侵入住宅睡房并实施了打砸伤人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我和我母亲不同程度地受伤!我和我母亲丁荷香请求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处理以冯云为首等四人非法侵入住宅、卧室打砸伤人的违法行为!

其二,因为冯云涉嫌严重贪污,被木栗溪村村民信访举报,我是信访举报人之一,在2017至2018年其间,冯云、冯亮、冯忠多次打电话威胁说他们总有一天殴打死我们!所以冯云等四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涉嫌打击报复罪!

其三,冯云等四人殴打我和我的母亲丁荷香,并造成不同程度地受伤!造成我母亲严重精神损害!冯云等四人砸烂我的卧室门、家居、电器!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冯云等四人己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让老百姓生存有安全感!

报告人:唐墅良188****8239  丁荷香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