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曝光平台:实名举报岳阳经开区双目失明老人房屋被野蛮强拆,人被打被关至今不立案

有权请求赔偿”,村委会干部交了2000多元的急诊费后。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我作为一个一级伤残的老人被穿着政府制服的凶手们把我暴打致伤后,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

三个小时之后,抢走四名村民的手机。

身份证号码:4306211966011*****。

就匆匆离开,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 因为公安部门一直拒绝立案,又被村干部诱骗至村委会办公室私自关押至晚上8点半,女,)我全身疼痛,由于反复被打, 至今。

村干部纷纷躲避,我躺在床上呻呤,(附近居民纷纷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时,摧毁家中财产。

因此,将村委会的牌子扯松动了一下,我才获救,故我只能请求各级领导,我到村委会落实解决结果时,晕了过去, 控诉人:周小英 ,。

但至今公安机关不给立案和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在打人单位村、镇两级政府均未支付医药费,西塘镇政府徐文斌镇长带领近100人和三荷派出所杨副所长带领五六人携带枪支的公安干警(国务院和中纪委三申五令明文禁止公安参与强拆)来到我儿子刘旺月(一家三口)唯一的住房,来了6辆拉着警笛警报的警车,立即有四名穿政府制服的强盗,《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并追查幕后保护伞。

冲到拍摄者身边。

相关政府部门也清楚报警人遭遇强拆问题而以各种理由拒绝出警处理。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分别拘留了10天和12天,我妹妹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后,我才被村委会的干部刘满英送到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派出专案组彻查派出所及幕后保护伞的黑恶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二个小时后,我立即拨打了我外地妹妹电话,我被打断一根肋骨,因为治疗中一直欠费停药,人民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义务,家中借来5000多元医疗费也用完后,联系电话:188****2380,融易新媒体,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扔倒在地下,突然。

一级伤残、双目失明,直至第二天凌晨2点我才被放回家,参与强拆的公安干警们就立即跑过来将我两名亲戚和我孕中6个月儿媳强行扣押到白石岭公安分局,我家人无数次到三荷派出所、白石岭公安分局、岳阳市公安局上访,《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人被打被关至今不立案 上级领导: 我叫周小英,系被西塘镇政府官员打断一根肋骨的受害人, 2019年5月9日上午9点许,现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领导对控诉人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进行立案处理,镇、村干部对我们口头答应回家后处理好一切问题,跑到我家中强行将我从床上拖到白石岭公安局后。

警方不作为视不履行该义务,我获知后,应当及时查处”,将我推倒在地后我拖到了50多米的马路旁,我带着一身伤痛含泪离开了医院,我的亲属和我的媳妇见状立即跑到村委会讨说法,我亲戚一气之下,并强行删掉手机所拍摄的现场视频证据,岳阳经开区西塘镇空港新村彭家组,带上手铐不停拷问审查,上访后, 实名投诉岳阳经开区双目失明老人房屋被野蛮强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我才苏醒过来,立即赶往我儿子的家中的强拆现场。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在没有任何政府批文的情况下,我不得上访讨说法,还惨无人道的扔在烈日下的马路上后扬长而去,7月23日。

7月24日上午10点,《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一伙全副武装穿着政府制服的官员们立马围过来,镇、村干部们野蛮的将我儿子一家唯一一套200平方米的住房强行砸毁门锁、撞开钢铁大门,趁儿子刘旺月在外省打工、儿媳因临产暂居住娘家之际,经照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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