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袋金融诱导客户去建行新华支行抵押 以“高利贷”形式进行欺诈

        四川米袋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位于东门大桥旁边的时代广场1号6楼,这是一家打着合法外衣的“高利贷”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忽悠不知情的客户去办理贷款,尤其是忽悠客户的承诺期限问题,一般会告诉客户两三天可以办成银行放款,然而,这一切都是谎言。

        本人2月初,被他们的客户经理联系上后,在客户经理的一再承诺下,选择了相信,原本的我以为这个社会上还是好人多,熟料,这次的经历彻底的颠覆了我三十年以来的“三观”,原来这个社会还有如此小人。

        二月初被客户经理联系上之后,随即在客户经理的引诱下,一步一步步入客户经理设置的圈套,原本是很简单的住房二抵贷款问题,客户经理告诉我二抵利息高,不划算,于是和我说了半天,我觉得也对,然而,本人囊中羞涩,这个时候客户经理说没问题,可以先从公司借钱垫资(日息2‰),且只需要借两三天就可以完成银行放款,很便利。在再三确认客户经理的承诺后,我选择了相信。因为本人急需贷款,担心按揭银行还款期无法确定,这个时候客户经理告诉我直接去银行申请还款,还说银行一般会在一两个工作日以内就会受理直接还款事宜,于是在客户经理的要求下,我去了按揭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申请还款,银行告诉我得排队到六月份,我问银行能不能加急或找关系通融一下,银行经理义正言辞的说她们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来的,只能排队到六月份。然而问题又来了,一次性缴清按揭款的日期无法确定,我又急需贷款,怎么办呢?这个时候,米袋金融的客户经理告诉我可以帮我找关系搞定,需要我花几千块钱,而且一再保证只要我交了关系费两天内就可以搞定,于是,我交了“关系费”,4月1日交的关系费,交了关系费之后,客户经理就催着我去他们公司办理借款,按照日息2‰收取利息的高利贷,我很忐忑不安,还一再的确认是不是这个钱只需要借两三天,客户经理又改变了说法,说三四天就可以完成银行放款了,于是,我依然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签订了房屋抵押(20万的借款以市价120万的房子作为抵押,且小贷公司拥有房子的出卖权并扣留了不动产证等等)借款合同,并按照小贷公司的要求去了成都律政公证处花了800块钱做了借款公证。然后,一直等到4月11日才得到通知,可以在4月12日上午去银行一次性结清房贷尾款的本息了,于是,在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陪同下,去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办理了房贷尾款的一次性结清手续,并在建行经理的要求下签订了一张声明书(主要内容是说除了贷款本息,没有收取额外费用,这个时候我笑了,,我觉得这不仅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也是一种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不耻行为)。一切办妥了,我就问小贷公司的客户经理,什么时候银行能够放款,这个时候客户经理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居然说,等建行去它权抵押后再说。于是,我弱弱的问小贷公司的客户经理,建行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完毕去它权解押呢?客户经理喊我自己问建行。我问了建行,建行说最快7个工作日,慢的话需要等15个工作日,我着急了,问建行经理能不能找关系搞快点,建行经理就问我是谁,我说了之后,建行经理喊我等一下,她再问问,等了一会儿,建行经理回复我她们已经加急了。而之前,在小贷公司客户经理的一再承诺两三天内可以办完所有的相关事宜并达到放款的结果,我才办理这次贷款和朝小贷公司借取日息2‰的款项的(年息高达73%,属于高额高利贷范畴)。

        接着,我又问小贷公司的客户经理之前承诺的从他们公司借款还完银行放贷按揭后两三天可以办理好另外一家银行的放款事宜是不是忽悠我的呢?(另外一家银行之前已经通过申请额度等审核了,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在2月初到4月初之间),不料,小贷公司客户经理竟然矢口否认了。于是我就追问他是不是小贷公司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息呢,然而小贷公司的客户经理态度变得爱理不理了,不断追问,偶尔回复一句“结果下来了,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的”的话敷衍我。

这里我想问的是,
1、建行和小贷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没有关系的话,为何建行领导和另外几个银行的行长这两天去这个米袋金融小贷公司视察呢?
2、这个小贷公司15年成立至今,莫非我是第一个上当受骗的吗?如果不是,为何大家向监管部门反映了(查了判决文书网,有人状告这家公司,然而都是以撤诉而告终,不知何故),没有受到任何处置呢?
3、如果非法,为何长期存在?如果合法,为何与最高院规定的利息上限发生严重冲突呢?
4、贷款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为何熟视无睹,冷漠视之?可笑的是,还款依然难于上青天。
5、既然金融领域长期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何有关部门无动于衷?有关部门都是尸位素餐的吗?都是不作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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