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州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永天会专审字[2020]第097号《专项审计报告》核算: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5039.5元。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规定,属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本案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5039.5元;二、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入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支行营业部,账号191002132900009106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支行营业部,账号70590104000949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58335736683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梅湾路支行,账号4300151007105818888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河东支行,账号100411753730016666;交通银行永州市分行,帐号597638000018010013870;华融湘江银行永州市分行,帐号:72010311000000184)。
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据天眼查APP显示,湖南虾青素养生保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周秀俐担任法人,持股0.1%,郑文运担任监事,持股99.8%,郑可俊持股0.1%。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7月,据相关媒体报道,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在湖南虾青素养生保健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案中,发现湖南虾青素养生保健有限公司与永州市掌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郑文运。为防止郑文运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2020年6月9日,申请人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冻结郑文运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000000元。
文章标题:【湖南虾青素养生保健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罚没102万多元(2)】 内容摘要:经永州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永天会专审字[2020]第097号《专项审计报告》核算: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5039.5元。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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