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
本人母亲2019年5月22日因右手活动力气小于左手,进入湘雅二医院就诊,经磁共振检查发现右额有一个1.6X1.5大小的脑膜瘤,医生在没有告知脑膜瘤是否跟患者主诉症状有关的情况下(事实上脑膜瘤没有任何症状发生,与患者主诉症状无关),要求进行手术切除,并且误导患者家属说这是一个小手术,费用约七、八万元(实际已花费20万元,后续治疗还在继续)。5月27日进行了手术,致患者颅内出血50毫升,5月28日进行二次手术(清除血肿术、去骨瓣减压术、钻孔引流术)致患者不能自理。
现举报湘雅二医院有如下不当行为:
1、给没有明确手术指征的患者进行手术导致患者致残
2、未按术前讨论进行操作,更换主刀医生致患者手术后脑出血
3、违反手术记录书写规范
4、重症监护室存在监护不力患者出血量达50毫升,出现口吐白沫、瞳孔放大的严重反应才发现,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5、在进行二次、再次手术时违反手术分级制度,主治医生参与实施4级手术
6、明知术后患者需要进行高压氧治疗,而湘雅二医院高压氧设备缺失,未能提前告知患者家属,存在耽误患者最佳治疗方式,替代治疗方式医药费高昂,(拒医生自述高压氧已经1-2年不能正常使用了,这么大一个医院连高压氧这样的设备都没有,如何保障患者治疗)
恳请巡视组、有关管理部门帮助患者家属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