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再说回产品本身,官方公众号“皇家御硒”曾在其制作的H5中,则明确写出了皇家御硒所具有的八重功效:肝病的天敌、心脏的守护神、明亮的使者、天然解读剂等。
这些官方宣传材料还在皇家御硒旁边明确标注了“防癌抗癌之王”的字样。
那么上述宣传行为是否违规呢?答案是肯定的。其官网曾在“硒与健康”板块中,明确写道硒具有“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至于其他如预防疾病的作用,对此,《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归根结底,普通食品是不具有任何药性的,有关厂商也不能添加任何药物生产一般食品,消费者如若发现有人将普通食品当药品宣传具有防病治病功能的,一是不要听信其诱惑虚假宣传,二是不要掏钱购买,三是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而说到生产上述含硒产品的昆明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去年发生的一起“保健品虚假宣传案”自然不得不提。当时,阳信县市场监督局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内有一家公司销售一种“神药”,宣称能直接治疗40多种,间接治疗400多种疾病。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涉事企业位于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其售卖宣传的产品名为“硒维蛋白粉”,是一种蛋白固体饮料,系滨州市三丰康慧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昆明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代加工的。经核实,硒维蛋白粉属饮料类,硒维片属糖果制品。在执法过程中,县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阳信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
晚期病人,正常生活?
文章标题:【「3.19头条」湖南御硒生物自称产品品质世界领先,皇家御硒本身仅是糖果不可治病!(3)】 内容摘要:更何况再 说回产品本身,官方公众号 “皇家御硒”曾在其制作的H5中,则明确写出了皇家御硒所具有的八重功效:肝病的天敌、心脏的守护神、明亮的使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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