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上述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如果化妆品没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却称具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才具备的美白等功效,群众就可以进行举报。
同样在这篇文章中,均衡靓肤多肽精华液所含有的多肽成分还被明确指出具有“抗炎抗敏”的作用。
类似的宣传还存在其他文章当中。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显然,“抗敏”并不是化妆品具有的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
后记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2019年,国内化妆品市场规模达到4260亿元,但与此同时,围绕着化妆品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也是层出不穷,伤害了不少消费者的权益。为以正视听,2020年年中,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的办法要求建立化妆品原料溯源机制,其中对于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科学依据包括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实验室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获得的研究数据及评价结论、相关科学文献资料等。禁止随意夸大功效,引入“从业禁止”处罚……对此,《经济日报》认为,这显然有利于从源头杜绝产品虚假宣传,让市场监管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而避免产生化妆品市场虚假宣传乱象。
至于一直致力于打造中国女性专属的私人定制高端护肤产品的奢脉在今后会如何发展?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还会不会再度登上质检黑榜?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文章标题:【「2.20头条」多款产品遭责令改正+代工厂屡遭整改,奢脉化妆品又虚假宣传美白和抗敏?(4)】 内容摘要:综上所述,上述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tspt/240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