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维权) 公告编号:2021-0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聂传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聂传波先生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副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聂传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止本公告日,聂传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全部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聂传波先生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相关权力及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聂传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

 文章标题:佳电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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