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安县交通运输局对芦洪市镇中巴车擅自涨价的处理不公(2)

据调查,芦洪市至冷水滩客运班车隶属湖南省永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所有班车车身位置都喷有“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芦洪市分公司、运政监督电话4212694”统一标识,该线路班车属公司化经营,并非民营垄断。(附二:车身喷字照片;附三:车辆班线牌图片)

三、关于芦洪市至冷水滩班车存在乱收费且服务员态度恶劣的问题

1.关于乱收费的问题

经与县物价部门对接了解到,芦洪市至冷水滩客运线路(途经白木村)是跨县线路,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商【2014】61号)文件规定,该条线路票价是由原市物价局(现划转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审批,该线路车型是中型中级,基本运价是0.21元/公里,芦洪市汽车站至白木里程为8.8公里,票价1.85元,可收2元,站务费0.5元,燃油附加费0.3元,总票价2.8元。由于我市冷水滩去年对农村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整,由0.21元/公里调整到0.26元/公里,站务费由0.5元调整到1元,受此影响,该线路经营者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票价调整到4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芦洪市汽车站未经审批擅自提高票价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车站立即恢复原价,按2.8元执行。该线路经营者若再次发生擅自加价行为,我局将协助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行严管重罚,切实维护我县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2.关于服务员态度恶劣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客运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树立客运乘务员形象,已责令永汽芦洪市分公司及芦洪市汽车站的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全体司乘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培训,人手一册《乘务员客运服务质量规范准则》,要求熟记并遵照执行。并规定:若再次发生因服务质量投诉案件,在核查情况属实后,对该营运客车作出当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记5分,当班乘务员予以辞退处理。

四、关于延伸公交车线路至芦洪市镇的问题

永州市开通公交至马坪,属城市公交,如果延伸至东安县芦洪市镇,则跨了区域,属县际班车客运,也就是道路客运。而城市公交与道路客运在运行性质和管理权限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城市公交是城市范围内的公共交通,其规划的制定、线路的经营以及监督管理权限是由该城市的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道路客运经营是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其管理权限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另外,据我们了解,芦洪市分公司现有12台中巴车经营芦洪市至冷水滩线路,永汽冷水滩分公司和旺达冷水滩分公司有9台车同时进行对开,该条线路总里程为25公里却有21台正班车运营,平均每10分钟发车一趟次,完全能满足沿线群众和旅游者出行需求。因此,您提出的将公交车延伸到芦洪市的提议,因牵涉到各地、各部门的管辖权与许可权的问题,目前在机制上还难以解决,而且,该线路运力充足,也无此必要。

五、关于中巴车在芦洪市街上排队上客的问题

您提到的中巴车在芦洪市街上排队上客的情况确实存在。据了解,新汽车站由于建在比较偏的新扩建的开发区,距离芦洪市镇人口密集的中心地段大约1公里,老百姓坐车很不方便,尤其是遇赶集的时候,农村老人还要挑着笨重的行李,他们不愿意步行1公里赶到新汽车站去乘车。因此,多年来周边老百姓都习惯性的在该镇中心路段十字路口旁边候车。

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以来,我局从维护乡镇公共安全和稳定出发,联合芦洪市镇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大力整治芦洪市街口道路交通环境,依法打击非法客运经营,整治乱停乱放行为,督促参运车辆进站上客,同时现场引导群众进站乘车,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路边站、招手停”的乘车习惯,切实做到了“车进站、人归点”管理目标。(附四:车辆进站发班照片)

最后,如果您发现有任何调查人员或交通执法管理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违法乱纪现象,请向东安县纪委或交通运输局举报,举报电话:0746-4232363。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8日

2019-06-1208:23:54

请求:

到目前为止,东安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对所设及的中巴车所在的公司进行任何处罚,也没有任何的监督措施出台,只是口头上做了些文章。目前芦洪市车站中巴车在芦洪市镇到冷水滩区马坪开发区的沿路站点的票价均存在违规超额收取车费的现象,这个现象持续达差不多二十年之久,沿途居民只有无奈,却不敢有怨言,线路是唯一的,得罪他们以后就别坐车了。另外,外地过路的客车是不敢在这个路段上客的。请求上级部门为民做主,做一个公平,合理,公正的处理并对有关是涉嫌利益输送做出查处,还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