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事件起连锁反应:两参股企业股价下跌 涉事燕窝公司高层变动(2)

  常亮认为,辛巴作为“广告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茗挚燕窝品牌方的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他先行赔付。此外,辛巴团队如果明知或者应知燕窝存在虚假宣传,仍为品牌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茗挚燕窝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8日表示已经对辛巴带货的燕窝事件开展调查。网上有说法称一旦鉴定为售假,辛巴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对此,常亮告诉新京报记者,虽然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辛巴公司启动调查,但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属于行政调查,并不是“刑事立案”。“燕窝还没有统一国家强制标准,因此,刑事犯罪难以认定。”

  国家出手规范直播带货

  事实上,当直播带货、网红带货“火了”后,引发的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吴晓波“新国货首发”专场,付60万的“坑位费”,最后只售出15罐奶粉;小沈阳直播卖白酒,当晚下单20件,第二天退货16件;叶一茜卖单价200多块的茶具,90万人观看,成交额不到2000块;黄圣依卖5个杯子收10万坑位费等,都引发全网热议。中消协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点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和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

  国家层面对网红带货以及直播带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今年11月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对直播服务流量造假、虚假宣传等作出直接规定。根据媒体统计,仅在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就出台了3份文件。今年以来,已有不下10份相关监管文件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网红经济概念股的上涨更多是情绪炒作以及短期营销爆点的带动,失去业绩支撑的上涨,并不能为企业带来长期投资价值。辛巴涉嫌“带货假燕窝”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再次出手,未来直播带货行业也将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期。

  “‘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新兴的线上购物形式,但线上直播带货仍需受到法律的监管,主播在选品时也应当为消费者负责,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加强对直播售卖产品的审查,才能实现直播带货的初心。”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表示。

  新京报记者 王萍

 文章标题:辛巴事件起连锁反应:两参股企业股价下跌 涉事燕窝公司高层变动(2)

内容摘要:常亮认为,辛巴作为“广告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茗挚燕窝品牌方的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他先行赔付。此外,辛巴团队如果明知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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