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吕秋华,家住沅陵县荔溪乡坳坪村下街4组,我们一家6口人,我的爸爸张在新在2012年给村民盖房子时发生事故,造成脑出血而瘫痪,经过2年的官司,法院2014左右判决下来,房主需赔偿总费用27万元,我们高兴的以为看到了救命的曙光,觉得法律对每个公民都是公平的,可是直到2019年判决都未得到执行。我的妈妈为了照顾瘫痪的爸爸累成了脑梗塞,也有轻微的偏瘫,不能正常劳作,一家6口人的生活,和2个带病老人的照顾,让我们一家踹不过气来,我的家已一贫如洗,我老公因要照顾老人,只能在外面打点临工,挣点生活费补贴家用,而我在外面2-3千元的工资供一家的生活开销根本是杯水车薪,让我看不到希望。此事件已过去7年,我的爸爸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不知还能挺多久,望各位领导看到我信息后,推动法院的执行,在老人家的有生之年能享受到法律的公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