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郴州市湘南学院王仙岭校区内,小儿在苏仙区某幼儿园读小班,由校车接送上放学。6月27日,校车联系人通知我,说苏仙区校车办规定:校车只能按规定路线行驶,小区不在规定路线内。因此,从6月27日下午开始,校车将只能在湘南学院大门口接送小孩。当天上午本人向苏仙区校车办咨询,回复跟上面讲的一样。本人认为苏仙区校车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懒政。出台规定前既不到幼儿园了解情况,也不找家长代表了解家长们的需求。做法粗暴,搞一刀切,辖区内大型的单位企业小区是不是应该考虑设一个停靠点,而不是一刀切反正就是不准校车进去接送;二是行政乱作为。校车不准进小区,那么校车就只能在小区门口接送小孩,小区门口人杂车多,小孩子天性又是乱跑乱窜,试问这样做是不是非常不安全。苏仙区校车办声称小孩子都有监管人,谁又能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拉住小孩、看好小孩?另外,有关校车管理的法律规定理解错误,乱作为。而且湘南学院作为一个大型的单位,也不在路线范围内?也是小区?三是偏离群众。此规定一出,小孩子的安全性考虑欠妥,接送小孩子的很多是老人,冬天冷夏天热,还有刮风下雨,有没有替老人考虑?本人住的湘南学院校区面积太大,全部是要爬坡,腿脚不好的老人根本就吃不消。这不是人为的给小孩子和老人制造麻烦吗?什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早就抛到脑后去了吧,完全站到了工作对象的对立面去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幼儿的安全考虑、为百姓真正的需求考虑,停止苏仙区校车办的错误做法。苏仙区校车办电话:0735-2473577,郴州市校车办电话:0735-228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