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醴陵市茶山镇石均塘村一村民家境贫困,盼救助

尊敬的国家信访办人员:

我是醴陵市茶山镇石均塘村江泥组村民丁玲,今年46岁,身份证号码:4302811973081*****,初中未毕业便外出打工至今,因学历疏浅,一直来只能勉强糊口,因家境贫寒,一直到32岁才结婚,妻子也只能在家照顾小孩,没有经济收入,婚后育有两女在外寄读,妻子在家照顾行动不方便的母亲,2018年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现把个人详细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恳请领导予以关照,感激不尽。

本人具体家庭情况如下:

1、家无房屋,无家可宿。2008年因冰灾造成家中祖屋倒塌,因无钱修缮,老家的房子现在无法居住,一直在外租房住,最近两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房租,只能借住亲戚家。家里一贫如洗。

2、无任何积蓄至今还欠有外债,平时靠我一人打工生活。两个小孩读书家庭开支大,入不敷出,每年靠打零工和搬运,挣点小钱开支,生活非常困难。家母自2004年中风后生活一直不能自理,每月要承担必须的生活费用和医药费用。2009年下半年,家父因肺癌住院,至2010年去世,一年多时间,总计花费10余万元,其中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剩余的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本人至今还欠有外债。我很想回到家乡生活照顾家人,但由于我们村的条件太差,实属无奈。

在日常生活上有以下问题:

1、村民买点肉类蔬菜要走到集镇,基本都是4公里以上的山路.交通闭塞,出行不便。

2、用电方面,在国家的扶持下,还算正常。

4、信号方面,基本上我们那里没有信号,与外界联系不便。

5、我于2015年响应国家号召缴纳100元/年的个人社保给我们村黄书记由他代交,可一直到2018年都没有交,本人在2018年底自己才交上,可黄书记一百元也没有退还,也没有说法,不知道钱到哪里去了。我想请问是否村书记可以不退还老百姓的钱吗?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符不符合一个基层干部的准则?

综以上汇报状况,请国家相关机构调查,这样的村落该如何脱贫?如何实现政府号召的2020年奔小康目标?

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人民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让小孩有一个基本的健康生活条件。我也会努力工作争取早日脱贫,感激不尽,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丁玲

二0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