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经营环节、曝光违法案例,十省“亮剑”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3)

另外,《实施方案》还针对强化保健食品价格行为管理、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和营造保健食品整治社会共治氛围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河北: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8月7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召开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明确了专项清理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购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七是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八是规范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规范警示用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投诉服务电话标注,规范销售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九是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陕西:严查虚假宣传及欺诈营销



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广告等加强严格监管成为本次《通知》中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要严格实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或因篡改广告批准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被撤销广告批文的保健食品暂停销售,待重新办理广告批文后方可销售。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等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江苏: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七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等违法行为。



山东:部署“两查两专”



6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部署开展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在非法生产经营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和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违法广告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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