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古坳镇政府不守法,怎么叫公众守法
桂山村民是一群守法的公民,我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羊古坳镇政府的违法强拆提起程序违法的诉讼,目前该案经过隆回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后,我们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等待中院开庭。针对隆回县国土资源局把我们的集体土地划拨给羊古镇人民政府作为修建垃圾中转站之事,我们此前已提起请求撤销颁发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驳回后,现已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其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我们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已立案,等待开庭。羊古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动工修建,说此地已申请行政许可,其修建是合法的,并说上级政府并没要他们停止修建呀?我就想问一句,政府自已颁发的行政许可怎么会说自己是错误的,怎么可能下禁令不准许其修建?桂山村村民认为隆回县国土资源局的颁证行为是错误的,侵犯了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我们遵纪守法,我们没有无理取闹,没有聚众闹事,我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法院撤销其行政许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但至少在法院判决没出来之前,羊古镇政府是否应该停止修建垃圾中转站?羊古坳镇政府2019年6月13日开始动工修建,他们视法律为无物,滥用权力,并说如果桂山村民敢阻工,就当黑恶势力给予扫除。
罗小艳等一甘人为什么可以这样胆大妄为,就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他们的权力不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对他们来说只是一张可以随意任他们画的白纸。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么会选择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