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扬君通过查询日本知识产权局官网,发现.日弥nimicollagen”商标是由日本日弥生物科技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申请的,.日弥NMI”商标(化妆品等类别)是由盛森许日株式会社于2018年9月19日申请的。
日本日弥生物科技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虽然带着日本字号,但却是私人注册的香港公司,而该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15年9月2日。
那么,为啥一个香港公司注册成立不到一个月,就火急火燎跑到日本注册一个商标呢?这很值得推敲。
其次,日本日弥生物科技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是谁,我们不清楚。但就是这样先在香港注册公司,紧接着在日本申请商标,然后一个所谓的日本品牌就这样成立了。随后再找一个代工厂贴上自己的商标,于是一系列全新的.日本进口品”便可以回国销售了。
但不论怎样,日弥品牌所宣传的创始地有西班牙,也有日本,其中必有一个是虚假宣传。
另外,日弥品牌宣称.在全球范围内甄选顶级食材,与全球顶尖的研发和生产团队合作。开发出符合世界顶级食品要求标准且人人都消费得起且真正对健康有益的产品”,而.顶级食材”、.全球顶尖的研发和生产团队”、.符合世界顶级食品要求”等也涉嫌虚假夸大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第三款规定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接下来的文章,清扬君带大家了解一下日弥微商的产品及.疯狂”的代理模式。
文章来源:清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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