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东安县公安局,我们怎么不担忧?

我叫文祥林,东安县人,身份证号:4329221965120*****。我与本县邓爱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东安法院于2019年5月31日将《关于邓爱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一案综合材料》及证据送与东安县公安局。当天下午,公安局领导将此案安排由城东派出所办理。城东派出所于6月4日立案(因6月1、2日是公休日)。东安县公安局办事如此迅速,我们非常惊喜,并万分感谢!

6月5日,城东派出所一位姓曾的民警叫我去做问话笔录,笔录做完后,这位民警耐心地告诉我不要急,一切按法律程序办,例如……例如……

我听到觉得非常在理,同时也觉得非常担忧。

担忧的是:个别民警又伪造假证。

这,不是空穴来风。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城东派出所个别民警伪造假证,险些害我家破人亡。

一、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串通东安县价格认定中心伪造《价格认定结论书》东价认定【2016】49号。

2012年我将位于东安县政府旁的一座房屋租给邓爱平、蒋筱勇开“鑫宇国际酒店”。因其多次违约,于2015年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法院执行数月后,邓爱平等人不但租金分文不给,房屋也不返还,仍在非法经营。2016年1月28日,我叫家人将我自家的玻璃幕墙拆掉准备砌红砖,打碎了我房屋大门的三翼手动旋转门玻璃,(事实上都属于我所有),而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不查清物权归属,不看现场,不看物品商标、厂址、也不凭发票,仅凭两张由蒋筱勇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白条收据,治安大队串通东安县价格认定中心将三无产品旋转门认定为“凯利牌”旋转门,玻璃价格高出普通玻璃价格4至5倍。以损坏财物罪立案,于2017年5月4日、5月13日将我和我儿文力、表哥唐学平批捕。幸亏市检察院一位领导提醒。我要求治安大队两位民警当天来到事发现场,问他们为什么将三无产品旋转门认定为“凯利牌”旋转门,他们说这是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的与他们无关,但是,当天下午我表哥唐学平从看守所放了出来(共被关5天),我和我儿避免了抓捕。

今年(2019年)5月14日,我来到东安县发改局问价格认定中心凭什么将三无产品旋转门认定为“凯利牌”旋转门?请求发改局领导派人到现场查实,他们不去,并说事隔两年了,不晓得我换了没有。我解释说房屋返还给我还不久,之前由对方和法院锁着,我怎么换?旋转门在长街大市,换没换一查便知。

5月21日,东安县价格认定中心给了我一份书面回复,将责任推向了东安县公安局。

5月24日,我问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关于《价格认定结论书》东价认定【2016】49号的责任由谁负?他说他去过发改局,他有一定的责任。他说:错就错在当时他没有到事发现场去了解,只凭公安局刑警队拍来的照片,是远距离的,看不出什么商标,但对方提供的资料(合同复印件)写的是“凯利牌”旋转门,对方没有提供发票,是他办事没认真、工作失误,请我原谅,以后不要再提这个事了。

尊敬的东安县公安局领导:这份假证,险些害我家破人亡,最后以一句:办事没认真、工作失误而告终。难道真的是工作失误吗?作为一名具有几十年办案经验的民警,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懂吗?仅凭两份合同复印件,不查事实,颠倒是非、加害他人。

关于邓爱平拒不执行一案由城东派出所办理,如果又出现民警伪造假证的现象,怎么办?我们不得不担忧!

二、东安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将有力证据的视频段删掉,两桩案件不了了之

2016年1月30日,我叫家人将我自己的门面上的玻璃幕场拆毁后,改砌红砖,被蒋筱勇叫来十多名社会闲杂成员将我们打得四处逃散,大儿子文力当场被打昏迷,抢去两万多万元现金和手机,表哥唐学平被打断4片肋骨构成轻伤,此案由城东派出所办理。我们多次请求办案民警及有关领导,但无动于衷。期间,办案民警让我们看了事发现场的视频,但视频中:时间上显示跳过了约1小时,抢劫内容全被删掉。

至今3年6个月过去了,这两桩案件固封在城东派出所,不了了之。

邓爱平拒不执行一案,是否会重蹈覆辙,我们怎么不担忧?

我家房屋被邓爱平、蒋筱勇侵占,家人被打晕、打伤、抢去现金和手机,凶手逍遥法外,我和我家人反而被抓捕。难道外面传言蒋筱勇、邓爱平有某某大领导护着,是真的?

以上事实,恳请领导调查了解,如有半点虚假,本人甘受法律严惩,同时恳请领导督促和监管邓爱平拒不执行一案,使我们莫再担忧。

感谢红网!感谢关注红网的各位领导!

后附:东安县价格认定中心回复

文祥林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