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反对在毗邻大汉龙城旺龙府居民楼附近修建垃圾站和公厕的报告
尊敬的市局领导:
您好!
我们是大汉龙城旺龙府的居民,近期发现一施工队伍在府前路西段,大汉龙城旺龙府旁、大汉龙城腾龙府地下停车场门口,动工修建垃圾站和公厕,我们旺龙府居民坚决反对在此地及旺龙府小区周边违规修建垃圾站和公厕,其理由和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20号《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编号CJJ47-2006)第2.1.2条之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应设在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此地修建垃圾站和公厕,距离太平溪沿溪绿化风光带不足1米,距离正在修建的大汉龙城腾龙府居民区不足5米,距离我们旺龙府居民区及银湾社区不足20米。若施工完成,美丽的太平溪将受到严重污染,周边几千居民的身心健康将遭受严重摧残,选址严重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政府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体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按照此法律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有关群众听证会,听取公众对环境影响的意见。但是周边居民都没接到听证会的通知,也无正式规划通知,对此垃圾站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我们存在很大的疑问。
三、于情来说,旺龙府居民人口结构特殊,绝大多数业主都是买刚需房的年轻人。几乎每户都有一两个“祖国的花朵”,我们都希望陪伴孩子的是鸟语花香,而不是从垃圾站吹来的阵阵恶臭;我们都希望孩子们在小区欢快的玩耍,而不是紧闭门窗躲避可能带来传染病的苍蝇蚊子和老鼠。
综上所述,请求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核查此事,撤销在我们小区附近建设垃圾站和公厕,融易新媒体,另行选址。我们坚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也一定能得到政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大汉龙城旺龙府全体居民
202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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