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清溪镇韶南村下茨口坝组,我组于2010年被政府征收水田二十亩,包括我家母女俩唯一的一亩责任田,当初征收水田价是4万8千元一亩,所得征收款项按全组人员平均分配完毕,全组人均分得1万5千元一个,我母女俩共分得3万元,当年我要求组上调田给我母女俩,因绝大多数户的水田在发展副业,养鱼养鸡养牛,所以都不同意调田,我向村乡两级干部反映,乡干部说,你姿态高点,你组上的田马上就要全部征收了,你等待一下。可一等就是十年,我便成了全组唯一的一户无田无土的失地农民。十年来无数次向当地政府反映都无人顾问。政府干部总是说:调田给你组上属集体组织,政府无权强制。解决失地农民保险上面没有明显的政策没角度解决。于2016年10月22日我去法院依法诉讼,就我责任田于2010年被政府征收失地问题去了解政策,当夜,韶山市信访局副局长张茂清局长打电话给我要和我见面,当夜我和你如约见了面,要我配合政府工作,不要去上访,问题回当地解决。我照你的安排依次打了其她人员电话,当夜她们也如约和你见了面,你并主动报销她们1千元一个,要她们回家,我和她们都听从你的按排积极返回家,我积极配合政府,凭良心讲真话,不能作假证伪证,说我索要钱财,寻衅滋事害我判刑一年零二个月。我至今还保留着当时配合政府工作和张茂清局长的微信聊天的记录。我不明白积极配合政府,倒受到违法强制打压,失地农民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作伪证假证的干部还能升了职。失去生存基础十年至今得不到解决,领导把我的问题转交地方,当地政府仍网上回复:不予受理告知。我以短信形式向韶山市主要领导反映二十六次了,仍如泥落海,清溪镇还丢来的信访事项终结答复书,已明告知拒绝解决失地农民生活问题。政府拒绝解决失地农民生活问题,法制韶山,文明韶山,和谐韶山只成为口号!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成为了韶山一道美丽的风景!按韶山市政府2011文件规定,解决社保问题必须是人均0.1亩,然而我家无田无土了,符合韶山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一级政府父母官就是不按政策解决,不作为,不按政策落实。韶山市委领导不但不解决失地农民生活问题,反而利用职权强制打压,制造冤假错案,韶山一级政府父母官就是这样的有作为!请领导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为失地农民伸冤解屈,还失地农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