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及各位网友:
大家好!今天特向贵平台反映象塘新村副村支书向平安同志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事项,其在任枫树亭村村支书时利用职务之便,以7000元的价格卖出原枫树小学,以300元的价格租给黄国强30年,两次交易前均没通过村支两委及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讨论,而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实属违法行为!
枫树学校和山林面积总共15.8亩,原属现新合村南河组,经南河组村民多次向石潭镇政府反映,石潭镇人民政府派出管区主任刘思亚书记进行调查,红顶商人刘书记竟然认为这两个合同程序合法,应该受法律保护,无论从买卖流程,还是从于此低的价格卖出集体资产,都是漏洞百出,刘书记认为南河组收回土地是损害了黄国强的利益,300元承包14亩多的山林,并且南河组村民都栽种好了树木,刘书记家的钢筋会以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出卖吗?这可是赤裸裸的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在党中央三令五申宣传打击村痞村霸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口令,但刘思亚书记知法而不执法,视法律的尊严于不顾!
因此,特请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向平安同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买卖集体资产的违法行为,并且一并彻查刘思亚书记玩忽职守和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这样,石潭地区才不会有贪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