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宁交警发布的相关文件内容,里面有关遮阳伞的所谓条款,根本与电动车无关,但该县在整治行动中,眉毛胡子一把抓,大肆收取电动车雨伞。
政府工作,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新宁却反其道而行之。
老百姓的私有财产所有权,就这样被任意肆踏,老百姓的出行权被无情剥夺!!
说为了安全,那么请问,你们有统计,多少安全事故与雨伞直接相关?能给出精确比例和具体事例吗?如果有,就公开时间,地点,数量,如果没有,就是乱作为,违法乱纪。
每年那么多与汽车相关的交通事故,你们怎么不把汽车一起收缴?头痛医脸,脚痛医脸,成何体统?与事何部?
新宁巴掌大,但交通拥堵得一塌糊涂,你把电动车雨伞收了,大家都开车上路。然后是不是汽车也不能上路了?这种惰政行为,反映的不是执政为民,而是民不聊生!
我们支持对交通不安全因素进行整顿,但反对一刀切,反对肆意妄为,反对脑壳一热,拍屁股决定!
雨伞无罪,交通安全也无原罪!
请新宁县政府提供详细有关电动车雨伞问题的精准法律条文,而不是含糊其辞的太极规章!
再次强调,老百姓行事,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执政,法无授权,不可为!!
打造法治社会,首先政府要先行!
以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商!老百姓的出行权不可剥夺!更不能被违法执法所困!任何决定,必须从老百姓利益出发,任何破坏,践踏老百姓正当权益的行为,都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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