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程禾溪村九组(原老竹溪村一组)村民李昌武。现投诉隆家宝乡政府司法部邓克文所长和处理林权纠纷调解的曾代友等人在行驶政府职能权责时存在严重的偏袒、包庇、轻率裁决的行为。
一、在几次林权纠纷调解过程当中,相关工作人员无一人就李叶强、李叶国继续开垦山地、还种桔子树等行为提出任何批评或劝告,没有提出在纠纷正式解决之前,不得对该山地进行任何动作的话。
二、在几次调解过程当中,相关职能工作人员,只让我拿出林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而他们只需看看李叶强他拿的复印件就可以了,从没有问过他要原件。我没有见过以前82年的林权证,麻阳县档案局也没有当年我们那个村的存档,对此我持高度怀疑,处理林权纠纷的工作人员是怎么保证那个证件的真实合法性,当我问及他们时,邓所长他们说这个不可能作假,一般是真的这类模棱两可的话,并依照李叶强提供给他们的复印件就裁决现有争议山地归集体,我的08年新林权证属于换发错误。还叫李叶强他弄份文件以政府的名义去撤销我的林权证。
三、邓克文所长说我的林权证属于换发错误,什么叫做换发错误?08年山地确权时,有两个林业部门专业的工作人员和与我山地相接的陈真,一个带看人李叶强的妈妈,本人一起走到现场,勾图人员也通过确认才划定的。经过公示期,直到2018年底之前这10年的时间里,组上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和开会讨论这事。偏偏我去了李叶强他家说了他几句之后,组上人就出来说话了。
四、在几次的调解过程当中,侵权的当事人只来了李叶强一人,其弟李叶国从未现身。
五、在县信访局的某个办公室中的一位县林权司法的领导,交代下面的人说一定要详细调查那个组上的村民为什么这么多年才提起此事,山地之前的管理情况等等,不是一定得按82年的办,然而在后两次的调解过程当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在会上也只字不提这些事,当我提出来的时候,邓所长说我说的这些都不是证据,反而李叶强提供的那个复印件确是铁证,这让我百事不得其解。
六、我多次问程禾溪书记周尚桥要上几次的会议笔录,说我要复印,他却多次找理由拒绝,使得我没有留下文字根据投诉他们。其余细节问题,在此一言难尽。万般无奈,只得求助上级领导,融易新媒体,请求严查!保证这林权纠纷一个公平公正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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