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头条:关于湘阴县金龙镇政府与镇国土所、控建拆违办不作为的控诉(图)

关于湘阴县金龙镇政府与镇国土所不作为的控诉

尊敬的湘阴县领导:

您好!

我是金龙镇金华村茅坡组村民,名叫易艳。现在文星镇租房居住。我的唯一合法住房位于茅坡组,为我无后的叔父易知二生前遗留给我的,有茅坡组与桃花组两组村民集体签名按手纹证明(见附件一)。2019年中,我的房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融易新媒体,被我生父易天一伙同村长周春林上报国土所当做空心房拆除了。同年,易天一指示其四女婿周杰在与我共有的宅基地上加筑了围墙,将我剩下的、未拆除的猪栏屋和灶房圈进去霸占,并在旧址上奠了基础,准备建房,导致我无家可归。

我于2020年4月9日到金龙镇国土所和镇政府实名投诉了周杰(户口不在本组)的侵权和无证建房行为,到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没有得到上述二个单位的合理处理结果,反而在镇政府和镇国土所的共同“作为”下,侵权者正肆无忌惮的施工。我无奈上诉到贵处,控诉金龙镇国土所与镇政府的渎职行为。事情的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8月,金龙镇国土所在我外出谋生,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与我与易天一共有的土木结构旧屋,当做空心房拆除了,并将空心房补贴发放给了易天一的三弟五保户易省三。同年,易天一支持其四女婿周杰在与我共有的宅基地上无证建房。我于农历10月11日回家时发现房屋被拆,在不明情况的前提下,找到村长周春林举报,要求其出面主持公道,不料我不但没有得到处理,还多次遭周春林指着鼻子骂到:“我最恨你这种人!最讨厌你这种人!”我顿时愕然,我一个平民百姓,与周春林并无过多交接,凭什么要遭到如此的记恨与嫌恶?后来,我从多方途径了解到,正是周春林歪曲、隐瞒事实,牵头国土所拆除了我的房屋,包庇纵容周杰侵占了我的地基。

无奈,我只好到镇国土所举报周杰无证建房,和拆除了我的唯一住房,导致我无家可归的情况,希望国土所能纠正自己的失职行为,制止周杰的侵权,归还我的住房与地基。但国土所仅仅发了停工通知,没有进行违章拆除,也没有纠正错误,处理我的房屋问题。

今年4月6日,周杰再次在村长周春林的支持下,强行建房,我发现后,到镇国土所申诉,当时是国土员张敏接待,张敏直接说成这是我的家庭内部矛盾,并斥责我不顾亲情。尊敬的领导,我的房屋被无端拆除,连住处都没有了,国土员张敏面对举报,不处理违章行为,却对我提出如此要求,难道要我为了所谓的亲情而露宿野外吗?

4月8日,我再次书面要求镇国土所冯勇处理周杰的无证建房问题,并出示了茅坡组与桃花组村民为我做出的房屋所有权集体证明。当时,冯勇答复:不必奔波,周杰行墙就拆除!

于是我另到镇书记焦洪桥处书面举报了金华村村长周春林的违纪行为,同时要求镇政府出面处理我与周杰的地基纠纷,归还我的房屋与地基,镇书记焦洪桥指示镇纪委书记谭俊接受了我的举报报告。谭俊表示要调查情况,要求我回去等待电话。而我一直没有等到任何电话通知。

4月26日,我再次到镇政府询问处理结果,谭俊要求我以家庭内部矛盾进行协调。在没有房屋居住的逼迫下,我无奈接受了他的建议,希望能早日解决问题,有个容身之所。

4月28日,在镇纪委谭俊的属意下,金华村委主持召开了我与易天一户,以及村委的调解会。会上,村长周春林给我三个选择(有录音为证):

1、出钱买下周杰违章建起的围墙以及基础。

2、让我另选地址以易省三的名义建房,并负担他的一切养老责任。

3、以经济形式补偿给我。

当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共产党员、为民管理村务的村长的言论!一个明显违背了《2017年湘阴县农村村民建房实施方案》、未批先建的违章建筑,村长周春林却要求我这个金华村的合法村民拿血汗钱去买下来,他的眼里哪里还有国法?哪里还有民众?易省三为五保户,他却要求我承担他的养老责任,用意何在?是什么居心?我为茅坡组的合法村民,户口、住房、出生地均在此,他主持拆掉了我从小住到大的房屋,却要求我以别人的名义建房,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我当即拒绝了周春林的三个选择,理由是:

1.我不能拿钱去购买一个政府随时要拆除的违章建筑。

2.易省三是五保户,有国家负责。我不能不明不白的承担他的养老责任。

3.我不能接受经济补偿,我是茅坡组有建房权的合法村民,我的大儿子都25岁了,早已到了成家年龄,我需要住房,我自己土生土长的房屋尚且被侵占,还能让我到哪里去买一块容身之地?

协调会没有达成协议,金华村书记易新飞总结:

1、周杰做为上门女婿,可以在户口迁入本组后申请建房;

2、缩小周杰已建的围墙,划出我的地基归还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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