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介圭,于2011年10月迁入户主潘冬(我老婆)的户口。
在2014年家里征地拆迁时,村上承诺:四口可以全部享受宅基地政策,但是张介圭不享受其他福利,本人同意。
2019年分宅基地时,村上领导告诉我,本人无宅基地分配,家里只有三个人有地分。我找村上,村上推到办事处,办事处推到拆改办,一直不予以解决。
按《湘乡市两型社会城北先导区拆迁安置办法》文件,第三项:安置人口计算和预测,
第一条:在籍在册的农业人口。本人是本村在籍在册的农业人口,理应享受分配安置地政策。
第二条:预测人口计算,第5条符合政策的纯女户预测一个人口。按照此政策,我家应享受五个人的宅基地分配。
敬请各级领导速速处理为感,我将维护本人合法权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