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长盛岚庭小区开发商不顾业主强烈抗议,将综合楼出租用于建造对外养老院。对此,全体业主坚决反对。
1.按照相关规定,在小区建设对外养老机构应征得业主同意。而经核实,小区所有业主均不知情,也未曾接到过小区修建养老院的通知。长盛岚庭开发商及物业在未曾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出租建设养老院并放任施工,已经违反了国家政策,应立即停工,就此事征求并尊重业主意见。且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楼应用于商业配套,如超市,会所,饭店等满足业主需要的日常商业或服务业。而不是修建养老院接纳外来人员与业主争利。
2.本小区完全不具备修建养老院的条件。小区旁边便是京广铁路线,火车经过频繁鸣笛,业主经常夜晚被吵醒无法入睡,对此业主们曾多次维权无果。而拟修建养老院的商业楼距离铁路线相距不足百米,老人们一般喜静怕闹,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容易被高血压、心脏病、失眠等疾病困扰,受到噪音的危害更大。在本小区修建养老院,是对入住老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极大不负责任。此外,拟修建养老院的商业楼对面,有一个很大的垃圾场(这个本来不是垃圾场,后来被人投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弃的共享单车而变成了垃圾场),这样的环境容易滋生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危害环境,还会危害到养老院老人的健康。
3.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养老院应具有合适的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设施。而拟修建养老院的综合楼完全不具备相应的活动场所。老人们只能占用小区内部的公共区域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更危险的是,小区内儿童众多,小朋友们每天三五成群,在小区公共区域嬉戏玩耍。一旦发生磕碰,无论伤到老人还是儿童,后果都很严重。此外,商业楼紧临停车场入口。入口处道路曲折,视线狭窄。如老人们及家属们在商业楼进进出出,极易发生事故。
业主虽是弱势群体,融易新媒体,但在关注民生的今天,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决心是坚决的。我们支持政府建设民生工程,但应以不损害业主正当权益为前提。希望在业主们的共同诉求下,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能为广大业主切实解决问题,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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