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重大新闻事件:关于冷水江市交警大队乱收费的问题(2)

冷水江市交警大队,是一个行政执法单位,应该属于行政管理部门。按理说,冷水江市交警大队向公民或法人收取任何费用,应该都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必须遵守《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收取。我认为,冷水江市交警大队交警拦路强制给我安装摩托车防盗装置并强制收取我150元摩托车防盗费的行为和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扣押我的事故摩托车且强行收取我300元摩托车拖车费及停车费的行为,都是违反《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的,都属于不法收费行为,是典型的乱收费行为。首先,我想问冷水江交警大队,你们依据哪部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收取我的摩托车防盗保护费?其次,你们又是依据哪部法律或行政法规强行收取我的事故摩托车拖车费及停车费?

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或事业单位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以下列规定之一为依据:(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三)国务院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五)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越权限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不准收费;行政机关不得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交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有偿服务名义进行收费。第十七条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必须持批准收费的文件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由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者使用经国家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当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验证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据,方可收费。第十八条规定:禁止收费单位收费后不开具规定的收费票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可知,冷水江市交警大队以上的两项收费,都是违法收费,希望冷水江市交警大队改正错误,如数退还向我收取的两项费用,并赔偿在扣押我的摩托车时所丢失的摩托车雨衣和摩托车锁。否则,我将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135****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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