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为了增加其产品.轻食营养蛋白棒”的销量,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于2018年11月20日开始,委托湖州熙和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中出现有如下宣传内容:
优减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涉案食品具有减肥功效。邓虎浏览优减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数篇文章的手机录屏以及其中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为.优减名人榜第1期,短短三个月,他们是如何减下50斤”,内容包括.本栏目创办的目的是鼓励减肥家人实现自我提升,雕刻自己,找回自信”等内容;另一篇文章的标题为.要减肥,先减脂”,内容包括.当通过食用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减脂时,大部分减轻的重量都可能来自于腹腔内脏脂肪组织,由于这部分脂肪的.危害性”很大,即便它们减轻的重量只占到全身的一小部分,也能带来很大的益处”等内容。
文章标题:【最新事件爆料:微商品牌“优减”因虚假宣传被罚后,代理商借疫情卷土重来!!!!!(2)】,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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