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7日因单位放假乘坐火车回常德澧县,因火车上有一确诊病人(我和确诊者的距离相隔了13节车厢:确诊者是17号车厢,我是4号车厢)被要求集中隔离14天,之后再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共隔离28天。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身体一直健康无异常。本人也于3月25日拿到当地疾控部门出示的解除隔离证明。拿到解除隔离证明后本人也配合疾控部门的要求又在家居家隔离了14天。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40多天,本人身体一切正常。目前澧县疾控指挥部一直要求我处于管控状态,不能出澧县范围。
本人是家庭经济支柱,疫情期间单位处于放假状态,3月20日单位通知复工,我已经向单位报告过本人的有关情况,单位同意本人复工上班,之后单位3次通知本人上班。但澧县疾控指挥部通知,因为本人是密切接触者不能到北京复工,并且要求目前只能在澧县范围内活动。本人乘车的车厢位置和被确诊者的车厢相隔了13节车厢,乘车途中并没有和确诊者以及和任何人接触。回家途中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为什么会被定义为“密切接触者”???这是不是有点夸大其词了?
我已有3个多月没有收入来源,上有四个高龄父母要赡养,下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是全家的经济来源支柱,面临压力巨大。目前全国乃至武汉都已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防的是病毒,而不是防人。本人目前处于绿码,也早已不是所谓的定义的密切接触者。任何地方的防疫管控措施都只是针对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而不是像我这样健康的人。这是属于过度防控,不管不顾老百姓的生计。本人已向当地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不能出县,不能复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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