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36万余人蒲江“中销联合”特大传销案宣判

被告人彭某琴在明知中销联合等11个APP是传销的情况下,通过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从中获得返利,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万余人。鹰鉴获悉,融易新媒体,彭某琴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2016年6月17日,岳本华(另案处理)注册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狮科技公司),先后在青岛市市北区办公,并以大狮科技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员工。


岳本华和其侄子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十余家公司(内部称大狮集团),先后购买“中销联合”、“赚客帝国(摇钱树)”、“星通易赚”、“翠都商城”、“盘古邦”、“九龙壁”、“一壶茶”、“乾多多”、“文惠王”、“开心海豚”、“优品商城”、“鑫益汕百货”、“鱼丽宝”、“盛世宝”共计14款手机APP软件。


岳本华指示技术人员在上述软件中设置虚拟或者价格虚高的“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等和返利规则,鼓励积极参加者注册公司并申请对公支付宝账户,先后收集600余个支付宝账户绑定上述软件作为收款账户。


参加者通过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100元入会等方式成为推广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下线参加者通过扫描推广员的推广二维码或者填写推广人的手机号码等方式,在上述APP软件中成为推广员的下线会员,再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等,就向上一级至三级推广员返利20%到50%,其余利润进入APP软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全部由岳某某控制支配。


岳本华对外虚假宣传“中销联合”具有国家背景,能够实现参与者股权分红、实现共产共富等,虚构盈利项目。以此方式,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至案发,岳本华上线运营的11款手机APP软件,共涉及投资人638359人,投资金额88亿余元。


2017年9月,彭某琴经他人介绍,先后注册中销联合等11个APP,成为推广员。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通过对身边人员劝说、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从其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万余人。


2018年8月14日,彭某琴按照大狮科技公司的要求,以个人独资形式注册成立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后将公司相关印章、证照交大狮科技公司使用,成为其17家关联公司之一。


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彭某琴收到岳本华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的公司以货款、服务费名义返利后,按青岛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以组织下线人员外出旅游,购买公司“三皇五帝”产品为名,向158名线下人员返利。2020年8月20日,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彭某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检察官说法:该案系蒲江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营销”“电子商务”等方式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该案告诫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投资,防止落入传销圈套,参与传销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投资“陷阱”。

 文章标题:发展36万余人蒲江“中销联合”特大传销案宣判

内容摘要:被告人彭某琴在明知中销联合等11个APP是传销的情况下,通过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从中获得返利,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万余人。鹰鉴获悉,彭某琴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2016年6月17日,岳本华(另案处理)注册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狮科技公司),先后在青岛市市北区办公,并以大狮科技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员工。 岳本华和其侄子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十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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