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评估报告出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晓锋 

12月18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此项评估系全国首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

报告选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自贸区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梁平区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六家法院作为评估试点单位,就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中的指标体系共设有5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12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64个四级指标。

报告指出,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总体较好。六家试点法院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两个评估时段的结果全部达到70分以上,一中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绩均保持在80分以上,这说明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整体落实较为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较好。

报告显示,在评估的五个板块中,成绩最好的是司法便民,2019年的评估结果与2020年上半年的评估结果显示,平均分均达到90分以上。司法便民成效较好,得益于重庆法院大力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广跨域立案、实现诉讼费用多种方式在线缴纳、打通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机制、完善诉讼档案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建立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绿色通道等司法便民举措。

在二级指数中,平等保护指标是设计难度最大的,值得欣慰的是,2020年平等保护板块成绩整体上升,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六家法院2020年上半年的平均分相比2019年上涨1.52分,这与重庆法院在疫情期间推出一系列司法政策密切相关。

报告建议,未来重庆法院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同时,建议及时把一些类案审理过程中形成的裁判规则转化为指引市场主体行为的指南,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合法规避风险。

“重庆法院充分发挥指数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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