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审判现场。 法院供图
中新网绍兴7月1日电(项菁)6万余人先后被骗,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额达2.9亿余元……不到两年时间,陈某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套路贷”疯狂敛财,并造成了两名被害人自杀的严重后果。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恶老大”陈某某无期徒刑。
2016年初,还在四川从事房地产投资的陈某某受老乡陈某丰邀请,开始了网络高利贷生意。随着客户越来越多,2016年3月,陈某某注册成立了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始“单干”。
据统计,该犯罪集团共骗取6万多名被害人合计2.9亿余元,扣除本金后实际骗得1.4亿余元。
随着犯罪行为的不断升级,以陈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吴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话务部、审核部、财务部、催收部等部门成员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步形成。
据了解,该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其中除被害人梁某某服毒自杀死亡外,被害人董某某也因不堪精神折磨跳楼自杀,造成尾骨粉碎性骨折。
2018年2月开始,陈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先后抓获。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纠集并组织、领导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吴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同实施了犯罪活动。最终,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六百五十万元;判处曹某某等其余十六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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