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园“转公转普”不能违背规律

今年,各地为了完成指标,加快推进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转型。近日,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部分“退场”的营利性民办园,面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困局;部分转为普惠性的民办园,则因补偿不到位,靠降低教师工资、提高兴趣班收费等方式维持办学质量。意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举措,在个别地方出现家长、办园者、教师和开发商都不满意的窘境。

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由来已久,客观来说还是学前教育办学成本相对于义务教育要高得多,形成了投入和分配的难题,公办幼儿园收费便宜,但供给不足,民营幼儿园质量良莠不齐,虽然收费较高,但可以通过市场调节提供更多的资源。

公办与民办两个体系,两种价格对比所形成的“入园贵”的落差,拉大了学前教育福利分配不平的社会痛感,这是实施学前教育改革,推动公办与民办并轨的动力之一,对此国家层面提出的是民办普惠的思路,即不求所办但为所用,改革的方向毋庸置疑。

不过,将民办园“转公转普”,绝非简单依靠行政命令,让民办园改旗易帜,收费价格向公办园的标准靠齐。许多地方公办园的收费,其实是远远低于办学成本,因为这其中有政府的财政投入。而民办幼儿园除了一些贵族式之外,大多数收费并不会大幅度高于办学成本。

换言之,一个地方民办园的收费平均水平,或许就可以判定这个地方学前教育的正常成本,它是维系办学正常运营的基础。很显然,如果民办园“转公转普”,执行公办园的价格,又无法获得足够的补偿,必然会丧失自我造血功能,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倘若如此,将会导致学前教育“公不进而民退”的局面,反而不利于学前教育的发展。

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归根到底是“做蛋糕”与“分蛋糕”统筹兼顾的命题,“做蛋糕”是如何加大投入,提供更多学位与普适的教育服务,谁来投入并不是主要矛盾,而在于投入的成本,政府与家长如何分摊,即政府分摊得越多则意味着学前教育的福利成色就会越足,显然这才是实施普惠园的前提。

而“分蛋糕”强调的是公平,这个公平应当是广义的,包括不同办园主体以及家长,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义务都是均等的。因此,普惠并不意味着简单的“低收费”,融易新媒体,尤其需要强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的前提,更精细地协调各方利益。

民办园“转公转普”不能违背办园规律,须坚持“公办民办一碗水端平”,在科学合理测算生均办园成本的基础上,合理分摊政府与家长的买单成本,提出政府投入逐步增加的时间表,在操作上将政府的投入折算成入园学生的补贴,实行学前教育“货币化”分配,将公办与民办按办园设施、能力水平一个尺度体系,对照办园基本成本,按系数确定收费价格,将幼儿园的运营稳定在可持续的经济环境内,促进良性循环,才可能让家长、办园者、教师等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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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一刀切”

为了打破“入园难”“入园贵”,推进民办园“转公转普”充满制度善意和人文关怀。但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完善实施操作系统,谋划得更加精细周密,如果采取简单、生硬、粗暴的做法,就有可能让良善的初衷在落地时走调变味。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只顾目标正义,忽略和漠视程序正义,不能通过违法手段来剥夺民办园正当权益,而是要有法治意识,按照程序和政策进行操作。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一园一策”和“一园一案”落到实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避免“一刀切”和片面追求公办园比例,才能将好事做好,让园方和家长都从中受益。

湖北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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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今年,各地为了完成指标,加快推进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转型。近日,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部分“退场”的营利性民办园,面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困局;部分转为普惠性的民办园,则因补偿不到位,靠降低教师工资、提高兴趣班收费等方式维持办学质量。意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举措,在个别地方出现家长、办园者、教师和开发商都不满意的窘境。 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由来已久,客观来说还是学前教育办学成本相对于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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